✔ 最佳答案
好明顯你遇到個低級騙徒. 情況就好似前排果條友仔係網上認係有錢仔, 呃d新相識嘅女仔借錢俾佢及借咗d女仔手機後去如黃鶴, 結果被判監2年9個月.
佢嘅行為己經係刑事罪, 重起碼犯咗兩條. 照我估計, 佢根本無任何飲品店股份, 亦無能力請你做嘢, 所以佢話在飲品店有股份並話會請你, 只係一個虛假藉口, 騙你借錢俾佢. 而你基於咁而借錢俾佢, 佢之後唔還, 並且諸多動作逃避還錢, 即係佢以虛假藉口騙你財產並意圖唔還, 咁佢己經犯咗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罪 (即係俗稱訛騙罪). 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 [即係佢在飲品店有股份並話會請你] 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即係佢呃你借錢俾佢], 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 [即係佢唔還錢並且諸多動作逃避還錢], 即屬犯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
而佢攞咗你電話及相機唔還, 就係犯咗盜竊罪. <盜竊罪條例>第2及9條: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即係佢藉口幫你攞去整及借相機用], 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 [即係佢諸多動作唔還番電話及相機俾你], 即屬犯盜竊罪. 任何人犯盜竊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照我估計. 你個電話及相機己俾佢賣咗, 而果d乜嘢 “細妹” 、 “店經理” 嘅信息, 通通都係佢自己用d儲值電話卡冒名發俾你嘅, 目的係拖得就拖.你絕對可以及應該報警. 但係, 報警前你應嘗試攞番d電話、相機及錢, 好過乜都無! (雖然我估都機會不大…)你可發個短訊俾佢, 話你問過警察朋友, 佢己經犯咗訛騙及盜竊罪. 你朋友亦叫你報警. 但你想攞番啲嘢, 攞唔到先報警. 所以如果佢唔喺3日限期內致電你商討還錢同還電話、相機, 而繼續玩潛水失踪, 你就會報警, 等差人搵佢. 到佢打俾你時, 我估佢會話個電話同相機己經唔見咗 / 俾人偷咗, d錢亦用咗嚟交醫藥費…諸如此類嘅藉口. 咁你就要佢用錢賠償電話、相機, 計埋佢借咗你果d錢, 一共幾多錢, 要佢分期每月還, 每月幾百都好. 跟住約佢出嚟簽借據. 佢話唔出, 你就話會即刻報警, 佢一定出嚟. 你見佢前要寫定張借據, 寫明佢姓名及欠債銀碼, 再留定空位, 見面後加埋佢地址及ID號碼 (記得睇佢ID, 唔好佢講你就信). 記得出去見佢時同老公一齊去, 唔好自己一個人去, 廢事俾佢氹得幾氹你又俾佢呃. 如果佢當日唔到, 或者之後唔還又玩失踪, 你就真係報警, 當自已唔好彩.再有問題可以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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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day6night兄: 好耐無見啦, 你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