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5算係基督徒?

2011-06-18 7:42 pm
我今年15歲,由幼稚園開始信基督教。
我每日都祈禱感謝天父,有煩惱&5開心都會天父講...
不過我爸爸媽媽都係信佛教,5俾我洗體&番教會==
我真係信天父,不過算5算係基督徒?
係咪冇洗體&番教會就5係基督徒?

回答 (10)

✔ 最佳答案
你不算基督徒, 你只是迷信徒,

一來可能因為耶穌未親自收及承認你為徒---參馬太13章, 馬太24及25章

二來你應該連耶穌的教訓是什麼及講過什麼也不清楚, 亦不明白

只聽過一些無知問題牧師的講道或傳教及其誤導人的書藉

故此你極可能只是一個人云亦云的迷信宗教徒
2011-06-21 4:57 pm
嚴格來說,是不是基督教徒一點都不重要,耶穌要的是門徒。。。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參考: Bible
2011-06-21 5:07 am
OK的!其實多去教會幾次看看,必定能給您全新的體驗教會一般也有青少年團契、大專團契、社青團契等當做交朋友也是不錯的!而且是一群「與眾不同」的朋友喔!畢竟是年輕人嘛!要多些嘗試和新鮮經驗才好啊!加油囉!^^ 您好喔~~^^ 其實基督信仰就是「和上帝建立美好關係」的信仰,「信心」、「認罪悔改」是第一步,再來,上帝更希望我們與祂建立「更深的情誼」,希望我們「愛祂」、「渴慕祂」(祂也愛我們)、聖潔、順服、謙卑、交託等等,總而言之,基督信仰講的就是「和上帝有美好的關係」!祂是愛我們的主、是生命的源頭!!^^ 宗教信仰的確可以慰藉人心,也可以勸人為善,但它有"更高的目標",宇宙間真得有一位上帝,祂是愛我們的主、是生命的源頭!!願我們都來與生命的主"建立關係"!!^^ 有人在知識+散播誣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4 基督徒「醜聞」??(「澄清」網友對基督徒罪行的偏頗成見)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50 攻擊者 你好,佛家豈不是說「諸法因緣生」?你既然學佛,豈不應相信任何事物現象都是諸多不同因素的假合和?那麼你將罪惡單單歸因於基督教豈不偏頗?例如泰國色情氾濫,據調查年輕人心儀色情行業,小沙彌在寺院遭雞姦染上愛滋病,泰國、緬甸等佛教興盛之區又是全球重要毒品輸出國,難道我們也要歸因於佛教主張吸毒或色情嗎? 其實,若要列舉「醜聞」,佛教難道就沒有嗎?有!而且還不少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90 女信徒泣控 地藏晚課 住持逼獻肉體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27 04:11" 〔記者洪瑞琴、吳俊鋒/台南報導〕黃姓婦人昨天在民代陪同下,控訴台南市九華山護國地藏禪寺住持法昌和尚以「陰陽雙修」、「地藏晚課」為由與她交媾,關係維持8、9個月後,發現有其他師姊遭受類似迷惑,她才恍然大悟。 黃女說,法昌白天披袈裟,晚上喝酒玩女人 18歲女一日接客11次 居士嫖妓要先念經消業障!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9/16 16:13" 就連在家修行的居士都慕名而來,甚至要求她「服務前先念經,可以消除業障。」居士才帶她進房辦事。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12/18 10:42" 在台南市開道館傳授佛法的李姓男子,和罹病妻子分房,卻以「雙修」之名和黃姓女信徒上床,黃女為他產下一子 李男接受社福單位訪視時坦言,「預見」兒子會繼承他傳授佛法的職志,會在兒子成長過程導引「入色」 自由 更新日期:"2010/10/09 04:11" 邱月瑾求助開設佛堂的郭鏡,竟加入林海燕設計的騙局,涉嫌以共犯身分協助詐騙其他人,以佛堂為據點,從94年起陸續招攬11名被害人。 出家人誑語 住持涉誣告自由 更新日期:"2010/11/05 04:11" 禪寺比丘尼林美月涉妨害自由、恐嚇等罪 佛堂「大師」二奶控謀殺子女 憂三奶奪愛 迷魂子女燒炭(香港明報)2010年11月10日 中年女弟子21年前在佛堂參拜時與「大師」結緣,由弟子變身情人及生下3名孩子,並與佛堂女「老師」展開三角關係 中廣新聞網2010/11/06 16:35: 左手拿佛經右手偷東西 竊盜集團落網警方指出,張姓主嫌身上也找到一本已泛黃的金剛經,嫌犯也坦承每次犯案前一定唸佛經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10/11/07 02:37"家境優渥的張姓男子,數年前不僅染上毒癮,更有偷竊怪癖,一天不偷就渾身不對勁。每次下手行竊一定要念佛經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2011/03/27 02:33 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黃焜璋,因為涉入署立醫院採購弊案,遭檢方約談聲押 篤信佛教的黃焜璋,平日吃齋、念佛,著有《學佛醫師札記》一書

2011-06-20 21:07:32 補充:
「棍子、掃把齊飛」 九華山僧人打遊客
TVBS 更新日期:"2010/08/11 19:14"

據了解,疑似是因為香客碰到大堂的鐘,和尚強行索取香油錢,才會發生衝突。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29 14:05"
那名37歲的和尚涉嫌用手機偷拍十幾個在寺院內用聖水淨身的婦女,還把照片和他人分享。

泰國一小和尚偷看少女洗澡被活活電死
2005年08月21日 15:55:26  來源:揚子晚報

2011-06-20 21:07:38 補充:
泰國幼童被送做和尚竟遭雞姦感染愛滋病
(中央社記者郭芳贄曼谷十九日專電) 泰國東北部一位十二歲孩童兩年前被家人送到一間廟宇做小和尚,不幸第一天夜裡就被一位同性戀和尚在廟裡雞姦,隨後多次遭到性侵害而不幸感染愛滋病,使這位孩童的父母後悔不已。


中時 更新日期:"2010/12/02 03:15" 陳凱勛/台中報導

擔任須彌山佛教會住持的吳帝嬃,請三義的雕刻師,將象牙雕刻成牙齒、手指外型,謊稱是從印度迎來的珍貴「佛祖舍利」;在北中南舉辦多場法會,涉嫌詐騙三千多萬善款
2011-06-21 12:04 am
請放心!因為在教會入面喲淫牧都可以站在教會台上講道傳福音,同時又可以淫女信徒,禁樣都係基督徒,你架問題其實好小事,係不係基督徒是在心中的. 最好的功德莫過於大悲心最甜蜜的快樂莫過於心的寧靜最清淨的真理莫過於無常的存在最高的宗教莫過於道德智慧的開展最偉大的哲學莫過於能教導我們當下就能驗證的真理──佛陀說── 雜阿含經卷第一 ( 七 ) 真理是可以實踐與驗證的如果是正確的真理,我們必能在實踐中立即獲得甜蜜的果實如果只是虛無的允諾來世的報酬,這可能是對無知者施展不負責仕的騙術  人面獸心的牧師被告張偉忠(41歲),事發後已辭去職務半年,張在案發前經女事主友人介紹認識,在02年張調任天水圍一團契工作,女事主亦追隨一起,張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但傷人罪最終獲控方以交替性質不予起訴,控罪指張於03年11月26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1座一個低層單位內,非禮一名少女,牧師現獲現金5000元續保外出候判。

受害人23歲 智商僅8歲
 23歲的女事主儘管已有成熟的身驅,但案發後經心理評估後證實,她有中度精神發展遲緩,獨立能力及智商只有7歲零10個月大之兒童程度。

 據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約5時半致電張,相約到案發的樂湖居團契會堂會面,張吩咐女事主先買一個安全套,惟女事主沒有買套,只是按時間到達會堂,張甫見女事主,便斥責她無買套,更稱「你將我當係狗啊」,話畢即動手毆打其頸項,扭擰其手臂,張繼而用口咬噬女事主的軀體,包括背脊、手臂、屁股及大腿。

 其後,張欲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褲,但遭到女事主極力反抗,張見狀竟自行脫去長褲,逼令女事主為他口交,惟又遭女事主拒絕,此刻張竟忽發奇想,先強行扯脫女事主上衣,命令赤裸上身的她「上下跳、左右搖」,女事主屈服於其淫威下,遵照張的意思;張大飽眼福後,再伸手撫弄女事主胸脯及玉臂,惟變態狎弄仍在後頭,張竟然拿出一條皮帶,仿效刑具鞭打上身赤裸的女事主,張逗留約兩小時後才離開會堂。

無買避孕套 迫口交被拒
 女事主返家被父母發現其身體受傷,惟女事主寧願啞忍,未肯即時指控牧師之獸行,直至翌日女事主召喚一名友人傾訴。因事態嚴重,女事主才在28日即兩日後,由兩名友人及一名表親陪同往瑪嘉烈醫院診斷,醫生在檢查後發現女事主身體遍布瘀傷,包括雙臂、左邊屁股、右大腿及右邊胸壁,事主背部被驗出有多處被人咬傷。

將嘉湖單位作團契會堂
 警員其後從該樓宇的保安錄影帶中發現,女事主在案發當晚8時許才獨自離開事發單位,而張在警誡下表示與女事主有每兩個月一次的親密關係,並習慣會裸體撫摸對方。但他堅稱,從不知曉女事主是一位智障人士。

案件編號:FLCC285/2005

2011-06-20 16:06:37 補充:
耶和華是妄想症的開端

什麼是妄想症?
精神科醫生所說的妄想,是指錯誤虛假的信念,即使有大量顯而易見的相反證據,患者仍然堅持信念,到了冥頑不靈、不可理喻的地步。

2011-06-20 16:06:43 補充:
妄想症病徵:
我的經歷很多
我夢過聖經出現在我眼前
所以我花三個月時間把聖經讀完
我經歷過神用聖經裡的文字對我說話
我在半夜裡醒來聖靈帶我唱靈歌
我夢過天使吹號跟我講其他人的事
最奇妙的是我夢過閃著強烈火光的文字
剛開始是離我很遠我看不清楚
後來突然放大靠近我
我張大眼睛仔細看
那些字寫著要愛你的天父耶和華
在當時我對舊約中神的某些作為無法理解
神憐憫我就著異像像我開啟
後來我學會從神的角度出發來看聖經
也比較能理解認同神的作為
神一直都在
其他禱告蒙應允的事太多了
無法一一細數

不過我們叫這異像為妄想症.
2011-06-19 7:11 am

你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已足夠.要孝順父母.
你可用心替父母代禱,無需表面洗禮
也能透過信聖名得贖,你內心已洗禮

2011-06-19 04:17:27 補充:
你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已足夠.要孝順父母.
你可用心替父母代禱,無需表面洗禮
也能透過信聖名得贖,你內心已洗禮
2011-06-19 6:26 am
你父母係正確;

萬一佢地死後你唔去拜佢地,冇「血食」,咁依家養你咪盞唗米飯。

你唔係基督徒!!
2011-06-19 4:27 am
要有真實的認罪悔改^^親愛的朋友,歡迎你做「決志禱告」(向神說話,表示你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您可以或坐或跪,雙手合握,並且說(禱告):「親愛的天父(即上帝),感謝您將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耶穌,救主的意思;基督,君王的意思)賜給我,且為我死在十字架上,又為我復活。赦免了我在生命中所犯的許多錯,許多罪。現在我願意相信並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救主,求您卸去我心中的憂慮,憐憫我,醫治我。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阿們」,誠心所願、盼上帝回應禱告的意思)。」 有人在知識+散播誣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4 上帝是「暴君」嗎?絕不!請看: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272(針對網友扭曲上帝作為的澄清說明)如果有憑信心悔改的人,如耶利哥城的喇合,或是特別的義人,如洪水前的挪亞,所多瑪中的羅得,神也不會玉石俱焚的。而且神也並非沒有給人悔改的機會與時間,約拿書的尼尼微城就是很好的例子,創世記十五章16節也提到,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因此神還不予以審判 為何耶穌要說「我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要紛爭」,這正說明信仰上的逼迫,多人相爭,甚至親人相爭,歷史上已不斷重演,例如羅馬帝國時代,西元257年三月就有羅腓拿(Rufina)和西肯大(Sceunda)姊妹二人遭未婚夫密告是基督徒而殉道。西元303年 六月十四日 維特(Vitus)遭父親向撫非利連(Valreian)舉發是基督徒而殉道。例如數十年前煮雲和尚撰寫「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也拿這段經文將基督教誣衊為共党同路人,在那「反共」的非常時期,佛教徒作這番言論「有何居心」相當明顯 聖經的預言沒有實現嗎?錯誤!! 一、應驗的部份

已經應驗的聖經預言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35 耶穌基督應驗舊約中彌賽亞(救世主)的預言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38
二、應驗中

中東局勢與聖經預言
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36

三、有待應驗

聖經末日預言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40

驚悚情節上演──數億基督徒集體大失蹤!!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37 “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十23),背景是基督差派門徒去宣教,因此就上下文來看,耶穌並不是在談論關於末日末世的事,而是堅固門徒受逼迫時的信心,即應許會隨時拯救他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太十六28),馬可、路加福音也都記載了類似的話,根據下文記載,「人子就到了」顯然耶穌是指著祂登山變像說的。 聖經關於埃及、推羅的預言落空了嗎?耶穌真得有說第一世紀末日就要降臨嗎?全都是錯誤!詳解請見: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115 有人批評耶穌鼓勵世人全心跟從祂,其實聖經也有強調「不顧家人,比不信的還不好」回頭來看他們所信的佛教,釋迦牟尼又是如何鼓勵人出家的呢? 婚姻是一對男女愛的盟約,要的正是忠心相依相伴到底。但佛陀竟然連人類最基本的倫理道德都不懂,甚至違背和破壞。教導弟子看妻子的不好,再用色,財,寶座來引誘他喜新厭舊,絕情拋妻 詳情:http://sites.google.com/site/voiceofgreengrass/-367 當釋迦牟尼得知他的兒子出世時,他喊道:“束縛(Rahu)產生了,枷鎖產生了。”也因此他的小孩被起名為羅候羅。 佛陀作為一個父親,連自己親身的兒子都讓他感覺是個枷鎖,而不是快樂,人間的親情在他的身上完全看不到!一個弱小的生命就是需要做為父母的擔當起撫養的責任,但佛陀卻把這當成是他的束縛,他要的是解脫,是自在。最後,他拋妻棄子地走了,為此他的兒子從小就失去了父愛。 詳情:http://sites.google.com/site/voiceofgreengrass/-370 耶穌為何稱母親為「婦人」,是祂不尊重母親嗎?絕不!澄清如下: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229&extra=&page=2
2011-06-19 4:25 am
真心「接受耶穌為救主」才算是基督徒。一個人得救與否、是不是基督徒,上帝看的是他/她的「信心」,受洗只是向世人宣告自己是屬耶穌基督的,並不是領洗才能得救。然而,為了向眾人見證自己歸入耶穌,還是接受洗禮為宜。 有人在知識+散播誣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4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http://forum.1ch.hk/gogo/index.php?gid=5內容: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 以下針對他的攻擊做出更詳細的回應,希望您不要被誤導 其實,信仰有「偏狹性」是必然的,信仰就是在闡明「真理」既然是「真理」,有可能兩者以上並存嗎?這是不可能的 反教者不斷指責基督教,學佛的反教者為何不反省佛教徒的排他行為呢? 佛教剛傳入西藏時,為了消滅該地傳統信仰,苯教徒遭到佛教徒活埋、刺殺、流放…佛教得以在日本傳播,主因也是擁護佛教的蘇我馬子派人刺殺自己的外孫崇峻天皇之後才開始的…為了弘揚佛法,竟然可以六親不認、任意誅殺? 數百年前日本崇傳和尚在反教聲明中指責基督信仰是「邪法」,呼籲當權者下手打擊,被視為淨土宗佛教徒的德川家康接納他的意見,發佈“禁教令”,導致三十萬名天主教徒遭屠殺,殺戮方式包括活埋、火焚、竹鋸凌遲(大家應該知道「凌遲」是什麼吧!)、釘十字架、水磔、倒吊汙穴等,而在送上刑場之前,他們往往先被處以灌涼水、竹串穿指、挖眼等酷刑…試問,為什麼佛教徒要對天主教徒做這麼“殘忍血腥”的事?而且不是只對一、兩個人這麼做,而是數十萬人~~還不只如此,例如1638年就有上萬名天草一帶的信徒殉教,江戶幕府隨即在這裏廣建佛寺以鎮壓天主教信仰,並強迫全國人民到佛寺登記為佛教徒,否則處死,此後超過兩個世紀,佛教成為幕府逼迫信徒的打手…當然佛教也自食惡果,政教合一導致後來明治政府「廢佛毀釋」策略得以一夕成功,使現在的日本佛教名存而實「亡」,例如曾有臺灣的佛弟子拿「企圖引進日本佛教」的「罪名」來「攻擊」印順法師,因為日本佛教其實是假佛教,是自詡為「正信」的臺灣佛教徒眼中所不屑的毒瘤,但同樣地,東南亞的小乘也視臺灣的大乘是「邪見外道」 當然,過去的傷口已經發生,現在呢?許多亞洲國家的基督徒被強迫必須信佛教,凡不從者都遭暴力攻擊甚至殺害,你口口聲聲抨擊基督教在歷史上的罪行,是因為你反對宗教迫害嗎?若是的話,那麼個人建議你把批判別人的時間,挪來為這些受苦的人爭取應有的信仰自由不是更像一個具有宗教素養的人士?關於基督徒受佛教徒迫害的新聞有數十篇如下: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89 近年來人們對宗教裁判所進行了更多的研究結論是,宗教裁判所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惡劣。拷掠並不多見,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也只有大約1%被執行了死刑 正如這份新報告所確認的那樣,大多數被宗教裁判所控為異端的人都得到了緩刑或是無罪開釋的結果,那些被認定犯有重罪的人也可以有懺悔的機會 全文: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818221/ 有人宣稱聖經有情色內容(實則不然,另外澄清)那麼佛教裡為何有這一段呢?(釋迦的前世是人獸交合而生的怪物?) 《佛本行集經十六》提到一個佛前生的故事,是一人在浴盆洗浴時,見林中有鹿交配,自瀆遺精於盆,被母鹿所飲,鹿因此懷孕生一怪物,名一角仙人( Tsyasm ),頭有一角,其足似鹿。因上山傷足,咒天不下雨十二年,附近的婆羅栲國受旱災,國王乃請淫女與之共澡,生淫心成淫事,因而失神通,天遂下雨。「佛告諸比丘,一角仙人我身是也,淫女者即耶輸陀羅(即釋達多的妻子)。」 全文:http://sites.google.com/site/voiceofgreengrass/-302 聖經令人戰慄嗎?聖經歧視特定族群嗎?聖經主張色情暴力嗎?這都是對聖經「斷章取義」的緣故如果對聖經及基督信仰有疑問,可參考^^http://forum.1ch.hk/gogo/forumdisplay.php?fid=17 內容包括:「新約聖經」疑惑解答「舊約聖經」疑惑解答"經文"疑惑解答"教義"疑惑解答上帝的作為令你「困惑」嗎?…還有其它解答,歡迎連結以上網址查閱^^
2011-06-18 9:37 pm
~ 聖經金句。是日精選 ~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露了他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利未記 20:18) 焦點給教徒的話道歉啟事聖經經文聖經暴力聖經色情聖經破壞家庭聖經的奴隸制聖經荒誕聖經歧視耶和華的招式聖經的錯誤聖經自相矛盾聖經預言落空聖經神話的前身聖經引起的悲劇聖經好句 更多聖經動畫受害者剖白相關文章聖經金句Tee戰慄聖經圖片相關網頁關於本站網主的話聖經活動本站書刊本站行動照片媒體報導新聞稿報料熱線褒揚書免費網頁空間聯絡網主
圖片參考:http://truthbible.net/elements/images/banner_s.gif
聖經破壞家庭聖經教導注重家庭?那只是後期的基督徒的說法而已!耶穌並不是那樣說的。聖經在多處都宣揚「爹親娘親,不及耶穌親!」等訊息!請閱讀以下經文: 耶穌:我o黎,就係要你地一家鬧翻 馬太福音
10: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10: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路加福音
12: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12: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12: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聖經教你「阿爸唔可以亂認」馬太福音
23:9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忤逆仔先配做耶穌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14: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耶穌:你跟我,父親條屍都唔好理喇馬太福音
8 : 21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8 : 22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耶穌:為我撇下一切,包括家人,就可以得永生!馬太福音
19: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不孝的耶穌 馬可福音
3:31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3:32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34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約 翰 福 音 John
2: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2: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2: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聖經教你甚麼時候要殺自己全家 申命記
13: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13: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13: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13: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13: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

2011-06-18 7:58 pm
信耶穌有幾個要點:知罪、認罪悔改(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希望離開)、信耶穌(以耶穌為離罪救法)、立志跟隨耶穌

所以,每日祈禱抑或受浸返教會,都不會令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相反亦不會令一個基督徒不是基督徒。
當然,祈禱(和讀經)是靈風生長的重要部份,缺乏它們,很容易轉回世界道路。而教會聚會亦對基督徒生命有很大好處。

如果對自己得救有疑惑,可以思想幾方面:
有否承認自己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罪人?
是否希望脫離污穢?
有否接耶穌為自己的救主?
是否願意跟從耶穌?
(可參考羅馬書)

若信了仍覺常常犯罪,可多禱告、讀經,把自己的軟弱告訴神,求神讓你能夠勝過,因為神才是我們得力來源。自己亦應減少讓自己犯罪的條件(逃避少年人的私慾)。跟其他基督徒一起追求亦有幫助(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 信德、 仁愛、 和平)。

教會生活對一個基督徒亦很重要,若父母不許,可嘗試參加學校團契(如有的話),或許他們對學校沒那麼反感。
或者可嘗試跟他們傾談,消除他們的疑慮。
固然,應常為此事禱告,神必定會有所帶領。

2011-06-21 13:30:57 補充:
信仰無知期, 是每個信徒必經階段 [有誰一出生便認識聖經?]
所以, 應多讀聖經, [初信者建議先讀新約, 尤以四福音, 羅馬書為重], 以免陷入人云亦云的情況.
要堅定信仰, 必須以聖經為基礎, 所以應該找一些關於得救的經文, 以確立自己的信仰. [e.g.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 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一切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e.g.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 心裡信神, 叫他從死裡復活, 就必得救. e.g. 凡接待他的, 就是信他名的人, 他就賜他們權柄, 作神的兒女.]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2: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8000051KK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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