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途出車禍

2011-06-19 5:19 am
我在上班的路途上 出了車禍 (摩托車撞摩托車)

我單人騎 我是直行車 我的速度約20~30,對向車道的機車(兩個約五十歲的女士)他們要左轉

他們有打方向燈 可是要彎不彎的那種 於是閃她閃不掉 就撞到她摩托車的側邊

請問這樣子 是誰對居多 我聽警察說 我屬於執行車輛 那這樣代表什麼呢??

車禍當下 我有受傷 不過我因為趕著上班 我的傷就沒去多理 倒是對方他們雙方上了救護車,傷勢還好,不會很嚴重

因為對方現在找了一個類似做保險的親戚要跟我談,他說什麼 不管對錯事情誰對誰錯 傷勢輕的要理賠傷勢重的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可是我沒違規 反倒是她沒禮讓直行車,這樣子難道我得自認倒楣,不但自己車子壞了 得自己處理 還得賠錢給對方??


想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 幫忙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讓我知道能怎麼處理對這個事情最好
更新1:

摁很巧 我也是車頭全濫 我自己先修理了 因為急著用車 警察筆錄也做完了 對方之前電話跟我連絡 稍微聊一下後 跟我說 會在連絡我 好像在等什麼什麼書之類的下來 還是通知 我也不太清楚 ,請問這樣修車的費用 我能找他拿?? 請問現在我能採取什麼行動??

更新2:

002 車損零件更換折舊 工資無折舊 對方雖然主因 但是傷勢嚴重,又有兩人 你還有可能會有強制險不夠賠的慘狀 希望你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你沒第三人,最好禱告對方傷勢不嚴重 所以今天""就算是她違規"" 如果我把他給撞殘廢了 我得養她一被子?? OR 付高額賠償?

回答 (4)

2011-06-29 5:17 am
✔ 最佳答案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由Hina來回答您我在上班的路途上 出了車禍 (摩托車撞摩托車)
我單人騎 我是直行車 我的速度約20~30,對向車道的機車(兩個約五十歲的女士)他們要左轉 他們有打方向燈 可是要彎不彎的那種 於是閃她閃不掉 就撞到她摩托車的側邊
請問這樣子 是誰對居多 我聽警察說 我屬於執行車輛 那這樣代表什麼呢??
依您陳述來看,對方轉彎車未讓我方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我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超速的責任,則視當時筆錄敘述而定!
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方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車禍當下 我有受傷 不過我因為趕著上班 我的傷就沒去多理 倒是對方他們雙方上了救護車,傷勢還好,不會很嚴重
請注意!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因為對方現在找了一個類似做保險的親戚要跟我談,他說什麼 不管對錯事情誰對誰錯 傷勢輕的要理賠傷勢重的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對方的醫療費用部份,可先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強制險是未經和解即可申請且無須區分肇事責任的),供您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
  、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
  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
  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
  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可是我沒違規 反倒是她沒禮讓直行車,這樣子難道我得自認倒楣,不但自己車子壞了 得自己處理 還得賠錢給對方??
建議您把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出來,讓對方知道自己錯在哪後再談理賠問題。請問這樣修車的費用 我能找他拿??
車損以恢復原狀為主,等上調解會時帶著機車行開立的估價單或收據及車損照片,再向對方求償。請問現在我能採取什麼行動??
等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出來,而後您就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屆時調解委員會會寄通知單給雙方,上面會註明日期、時間、地點,再依通知到場即可。後續若有任何車禍、車禍理賠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詳見自介),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祝順心^______^
參考: leecheng.tw
我在上班的路途上 出了車禍 (摩托車撞摩托車)我單人騎 我是直行車 我的速度約20~30,對向車道的機車(兩個約五十歲的女士)他們要左轉他們有打方向燈 可是要彎不彎的那種 於是閃她閃不掉 就撞到她摩托車的側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先行

除非有多向號誌,左轉車專行其他車輛禁行



請問這樣子 是誰對居多 我聽警察說 我屬於執行車輛 那這樣代表什麼呢??

單純紅黃綠三登,對方主因

四燈已上如果多向號誌有設定,左轉時其他車輛禁行
你為主因

所以你要先去了解是否有多向號誌,及其設定



車禍當下 我有受傷 不過我因為趕著上班 我的傷就沒去多理 倒是對方他們雙方上了救護車,傷勢還好,不會很嚴重

體傷醫療申請對方車的強制險

傷患自己的學保、團保、勞保、商業保險等等 因為對方現在找了一個類似做保險的親戚要跟我談,他說什麼 不管對錯事情誰對誰錯 傷勢輕的要理賠傷勢重的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管他去死

有意見法院說

只是對方有受傷,可能會濫用過失傷害

只是如果對方無照駕駛,對方強制險不賠
你要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特補金理賠給你後向對方追償

善用


可是我沒違規 反倒是她沒禮讓直行車,這樣子難道我得自認倒楣,不但自己車子壞了 得自己處理 還得賠錢給對方??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對方八成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 安102 )
你可能涉嫌˙超速 ( 安93 )、未注意並隨時應變煞停 ( 安94 )

你無原因算你賺到



通常大多主因陪次因7成
次因陪主因3程居多
比例微調雙方同意即可
想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 幫忙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讓我知道能怎麼處理對這個事情最好

2011-06-18 21:40:57 補充

摁很巧 我也是車頭全濫 我自己先修理了 因為急著用車 警察筆錄也做完了 對方之前電話跟我連絡 稍微聊一下後 跟我說 會在連絡我 好像在等什麼什麼書之類

應該是判定表
不服判定自費三千送鑑定

除非對方直接提出過失傷害
那你可能會收到傳票

建議你先去醫院檢查傷勢 ( 驗傷單 )
對方濫用過失傷害,你或許也會用到

的下來 還是通知 我也不太清楚 ,請問這樣修車的費用 我能找他拿?? 請問現在我能採取什麼行動??車損零件更換折舊
工資無折舊

對方雖然主因
但是傷勢嚴重,又有兩人
你還有可能會有強制險不夠賠的慘狀

希望你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你沒第三人,最好禱告對方傷勢不嚴重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參考: 保險業務員。用字精簡係因車禍住院五天有傷到手。每天睡覺兩三小時手就會痛到醒過來輾轉難眠。想睡足8小時得花12小時以上的時間。
車禍主因:對向車道的機車(兩個約五十歲的女士)左轉(60%)
  次因:你閃她閃不掉 就撞到她摩托車的側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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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七天後,拿身份證、駕照、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交通事故處理紅單中的交通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相關照片和現場圖,30天後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

至於修車費,就只要帶身分證、駕照和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區公所申請調解,然後調解委員會記通知書給你,之後請你照著通知書的時間到通知書中的地點,先向調解委員講出你在車禍發生前及發生當時的情況,然後再拿出修車收據,向調解委員講,要對方付修理費。

2011-06-19 00:55:46 補充:
如果對方不願意付足夠的修車費,那就再告對方民事-精神賠償,賠償金額為修車費不足額的整數金額,例如不足2千多就要求對方賠償3千元吧。
2011-06-19 5:37 am
她要理論你就跟他辯到底阿~正常都是[直行車]對~轉彎的車本來就要禮讓~

我上次就是這樣~我是直行車~~撞到轉彎的汽車~我人沒事車頭爆掉而已~

他幫我付修車錢囉~

如果他一定要你賠當然就叫警察阿~


收錄日期: 2021-04-21 17:45: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8000015KK0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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