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在即時通上聊天時談不攏事情後雙方就開始妳一句我一句的恐嚇跟威脅!
前幾天時對方的媽媽跟對方去警察局備案也看過雙方歷史訊息
並且把我朋友的手機號碼也用備案監察
警察有說過如果都成立的話雙方都有罪因為已經是公訴罪了
請問一下那樣子雙方都有錯互相叫囂恐嚇威脅是否真的會成立嗎?
我自己看過我朋友跟對方的歷史訊息過但是我本人認為錯的應該是對方先但是她惡人先告狀!
更新1:
回一樓:我朋友本身沒有去警察局備案跟調解 對方母親跟對方有曾經在電話上言語恐嚇過我朋友 說我朋友敢在鬧她們就要提告我朋友! 本身她們對方母親因為自己有欠地下錢莊的錢 後來那地下錢莊的收帳人也用電話對我朋友恐嚇過 那她們雙方不是也又造成恐嚇威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