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 .... 無言中 ... ...
你明顯就是不認識法例啦, 如果按照你的前伙計提出的協議的話, 就已經是差過僱傭條例的要求了, 按法庭的習慣, 就算雙方同意也好, 如果協議的內容比僱傭條例還要更差的話, 對方是可以用「不合理條款」這個理由來推翻協議的, 就算你們是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書都無用, 更何況你現在是無任何書面證明在手... ...
不過, 幸好你是用支票出糧, 如果你是用現金出糧的話就會連銀行扣數的紀錄都沒有, 這樣就真的是死無對證了. 現在, 你立刻把近幾年的銀行紀錄都拿出來, 把有關出糧的紀錄都圈起來, 看看你是支付了多少的金額給你的前伙計? 然後又把你前伙計的上班紀錄都拿出來看看, 兩樣一起比較, 你就會知道你自己是不是有欠糧了.
如果我無估錯的話, 你是每月出一張票給你的前伙計, 而支票的金額就是他在當月開工的日數再加多2天的假日人工, 是不是這樣? 如果是的話, 你就可以準備如何向法官或勞工處的主任求請了, 因為:
僱傭條例41e規定, 不得以薪金來代替法定年假.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7FDA7CA3DA4CE8688825648C00023E12?OpenDocument
僱傭條例40a規定, 不得以薪金來代替休息日假期.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D904BDC4C26DE3404825732A000EB7EF?OpenDocument
以上2條表明了「以假代糧」是不可行的.
而僱傭條例39和40條就規定員工是可以享有有薪勞工假的.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11CEB658258285518825648C00023E08?OpenDocument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16B0C508C339DBC48825648C00023E09?OpenDocument
以上2條表明了當遇上勞工假期時, 需要再按排多一天的有薪假給員工.
如果我早前的估計無錯, 而你的前伙計又符合418的要求的話, 那就應該中晒上面4條, 你先計一計你出了多少的糧, 想想你出的糧夠唔夠數, 然後在決定下一步吧.
2011-06-15 22:26:42 補充:
點計數? 大件事啦, 老闆唔識計假期和人工, 這樣是好易出事的... ...
先講假期, 我用剛過的5月作例子:
5月有4個半星期, 按例要有4天的無薪休息日.
而你又同意每個月有2天有薪假, 即是要再多2天的休息日.
而勞動節是勞工假期, 即是又要再多1天的休息日.
所以, 你的前伙計在今年的5月份要有4+2+1=7日的休息日, 唔夠數就已經犯了例.
2011-06-15 22:31:17 補充:
再講人工, 我再用剛過的5月作例子:
你是以日薪計糧, 即是你前伙計有開工的日子就會有糧出, 這是基本的工資.
而你又同意每個月有2天有薪假, 即是要再多2天的額外工資.
而勞動節是勞工假期, 即是又要再多1天的額外工資.
所以, 你的前伙計在今年的5月份要有開工日數再加3天的額外工資, 唔夠數就已經犯了例.
2011-06-15 22:41:12 補充:
還有, 如果勞工假不是在正日當日放的話, 你需要在前後30日內安排補假及支付有薪假人工. 如果你做唔到這一點的話, 你就算是犯了例.
另外, 員工的上班和出糧紀錄要最少保留1年, 如果做唔到這一點的話, 除了無法證明你有依足條例來做之外, 亦可被罰款.
最後, 給你看一個勞工處在網頁上列出的例子: (雖然我睇完都覺得好複雜)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2.pdf
2011-06-16 14:04:39 補充:
按你說的話, 人工方面你就已經出足啦, 因為你連每個星期一天的例假都有出糧, 而且勞工假又會出雙份. 很好, 解決了一個問題.
至於每個星期一天的例假就可以讓伙計自己決定放唔放, 不過就要有方法證明是伙計自願的, 例如是有簽字證明, 或是長時間已經有這安排, 而且伙計又一直都沒反對. 所以啦, 你可以用「對方長期沒提出反對, 是伙計自願放棄部份的休息日來開工賺錢」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每個月只有2天的休息日, 而不是常見的每月4天休息日. 很好, 又解決一個問題.
2011-06-16 14:12:31 補充:
不過, 按你的例子, 你在清明節前後30天內有沒有給你的伙計額外多一天的補假? 一定要是假期, 因為12天的法定勞工假是一定要在前後30日內放假的, 不可以用錢買假的, 我看, 你是沒有做補假了吧?
2011-06-16 19:14:30 補充:
回答超過字數限制囉, 轉到意見那頁
2011-06-16 19:19:06 補充:
是啊, 佢可以索償每年12天的假期, 不過佢已經離職, 所以他只能要求你賠錢而不能要求你補假.
不過, 幸好你有在勞工假時出了雙份的糧, 你可以解釋你是一直都不知道一定要補假的, 而且前伙計亦同意這個安排, 從來沒有表達過反對, 這樣算是一個求情的理由吧?
2011-06-16 19:23:02 補充:
另外呢, 如果你只是口頭通知要減佢人工, 他拒絕後就炒佢魷魚的話, 你無文件可以證明這件事, 又無人證可以證明這件事, 我怕你要再賠多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給他了. (因為員工有權拒絕減人工的, 你不可以用這個理由來即時解僱他, 想炒他是要一個月前通知的.)
2011-06-16 19:28:37 補充:
正常啊, 先見主任, 解決不到就要見法官.
你現在就整理好你手上的出糧紀錄和工時紀錄先, 如果你連呢d野都無的話, 政府可以再charge你沒有妥善保留員工的在12個月內的工時工資紀錄的.
然後啦, 你就要說明你是一直都不知道有條例的, 你並不是刻意剋扣假期的, 而且前伙計亦沒有反對補錢的安排, 這樣算是一個求情的理由吧?
2011-06-16 19:32:14 補充:
至於一個月代通知金方面, 由於你無叫佢簽名作實, 又無其他人聽到你和前伙計的對話, 再加上我估你都應該係即時解僱他, 所以, 呢一個月的代通知金是幾乎走唔甩了, 可以做的是就是老實地承認你是不知條例, 而不是有意犯錯, 看看主任會說甚麼吧?
2011-06-16 19:40:10 補充:
至於電話就不方便給你了, 因為我不是律師, 我沒把握可以幫助你. 如果你想找律師的話, 可以先去律師行做咨詢, 不過, 和律師會面是很貴的, 好像頭一小時的會面就已經要過千元了, 我就覺得未上法庭前都沒必要見律師.
如果可能的話, 爭取到賠一個月代通知金, 然後再加上政府的罰款和象徵式的賠償金, 這樣的和解方式也是不錯的, 總好過要花時間上庭見法官.
這次就當作是破財擋災, 下次記得要買一本簿仔來作員工紀錄了, 除了平日的開工紀錄外, 有事就要寫低並且要伙計簽名確認.
2011-06-16 19:50:28 補充:
應該就要賠啦, 最好先有心理準備.
見主任的用意是調解, 如果調解失敗就要上法庭了.
現在你的勝算不多, 所以啦, 見主任時先聽他說甚麼, 如果主任有事問你就要老實回答, 給他一個好印象, 然後, 在最後讓你補充資料時你先說明你是小本經營, 而且經營環境都不是太好, 而你亦不是有意犯例, 加上前伙計亦沒有反對你的安排, 所以你以為這樣做是沒問題的. 當然, 如果能夠壓低賠錢的數字就當然更好啦.
2011-06-16 20:00:41 補充:
在條例上, 員工是有損失, 所以你要賠償他「應得」的工資外(雖然我和你都知不是應得的, 但是你沒辦法證明, 你只能「得把口講」) , 亦要再加上一筆賠償金, 只是, 這筆錢是多少就要看你, 前伙計和主任3個人如何談了, 可能會很多, 也可能會很少, 結果是多少我也不知道.
2011-06-16 23:11:48 補充:
你估下呀... ...
當然唔可以啦, 唔好諗住作故仔呃人, 因為萬一你的前伙計有KEEP起證據證明佢唔係自僱的話, 你就即時會出事啦 , 講真, 呢樣野真係搏唔過, 因為你做老實人的話, 多數都係賠錢了事, 但係你俾假證供的話, 就肯定係刑事, 值唔值得搏就睇你點睇啦. (如果我要教你做犯法野的話, 晨早就叫你做定十幾張假的員工通告/通知信啦, 洗鬼同你講禁耐咩, 千其唔好試呀, 呢D野無事就無事, 出事就可以好大件事.)
2011-06-16 23:16:23 補充:
佢識得去勞記告你, 都應該有軍師係後面教路的, 可能佢都有上來查資料, 又可能會剛好看到這條問題呢? 哈哈.
我就建議你多問一些有生意來往的相熟行家好了, 因為大家都是老闆, 雖然同行如敵國, 但是見你俾個伙計「過一棟」, 看在大家都是老闆的份上, 如果佢有相似經驗的話, 多少都會指教一下你掛?
2011-06-17 14:09:52 補充:
香港僱主聯合會的主網頁:
http://www.efhk.org.hk/big5/aboutus.html
除了僱主聯會外, 我諗自由黨的議員都可能會幫到你.
2011-06-17 14:15:15 補充:
早前俾多左的錢? 可能得掛, 要睇調解時你們三個人點樣傾, 如果伙計一口咬定你是自願俾多d佢, 又你要拗佢唔入的話, 那就... ....
勞記未必幫伙計的, 正確來講應該話邊個個勢強就幫邊個, 暫時牌面上你係比較弱, 勞記見到就當然會落井下石啦, 最好你就賠錢了事, 等勞記可以快手close file.
2011-06-17 14:20:30 補充:
下星期先見主任, 即是現在還有時間啦, 你要整理好你手上的資料, 然後早d去約見議員求助囉, 他們的經驗應該比我豐富掛?
不過, 見完議員後, 唔好直接把談話內容貼在網上啦, 真係想傾的話就寄e-mail給我啦, 用mouse點我的名就可以找到寄e-mail的方法了.
2011-06-17 20:16:09 補充:
唔知點解用yahoo send野去sinamail就會出亂碼, 我是每次都要手動轉個網頁編碼到utf-8才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