痲痲公屋加名問題?

2011-06-15 9:12 am
1我呀麻自己一個住(公屋)大單位,想問問如果比人查倒是否會叫我呀痲搬遷到細單位她已89歲。

1我係自己一人租私人樓住緊,但想搬去呀痲度方便照顧呀痲,因為我住的地方和呀痲住的地點太遠,十分辛苦,咁個間公屋可唔可以加我名和呀痲一齊住?因為我我照顧呀痲..
2如果加左,我收入15000-20000一個月,是否要交雙部租金?
3仲要申請後要等幾耐?
4如果萬一呀痲第日\"唔係度\" 咁間屋仲會可以比我自己一個住嗎?如加了名是否我會有綠表買二手居屋

麻煩晒 各位

回答 (2)

2011-06-25 3:15 am
✔ 最佳答案
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我呀麻自己一個住(公屋)大單位,想問問如果比人查倒是否會叫我呀痲搬遷到細單位她已89歲。

答:有機會!依房屋署的居住條例,如住戶的使用空間較實際需要為大,依例要遷往較細小的單位以騰空原單位給有需要的人!

但由於令祖母已屆九十歲的高齡,房署會體諒她已長居於該單位,已適應和有感情,故祇要無特別投訴加上她準時交租,則一般情則況下不會強行要求她搬往細單位!

1我係自己一人租私人樓住緊,但想搬去呀痲度方便照顧呀痲,因為我住的地方和呀痲住的地點太遠,十分辛苦,咁個間公屋可唔可以加我名和呀痲一齊住?因為我我照顧呀痲..

答:不能!依例你已滿十八歲不能再申請加人成為戶籍內的成員之一!祇能向房署申請有條件暫住,但擁有暫住資格的人並無任何戶籍權利!如合乎資格暫住人士可另行輪候申請公屋!

關於申請加入戶籍和申請有條件暫住的資料,請參考下列房署網頁!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2771,3-0-2644-19,00.html

2如果加左,我收入15000-20000一個月,是否要交雙部租金?

答:勸 龍 網友你千萬別打算加入令祖母的公屋單位內,雖然你實際上無法如願!

因以你的這份收入,如房署真的容許你加入成為家庭組合成員之一,那以兩人組合計,你的收入遠超入息上限,到時恐怕非交雙倍租就可以!而是要交市值租金而且有機會被要求退租,故千萬要小心考慮!

3仲要申請後要等幾耐?

答:如上所言,由於你的情況不符合申請資格,故無所謂等候多久的問題!

4如果萬一呀痲第日\"唔係度\" 咁間屋仲會可以比我自己一個住嗎?如加了名是否我會有綠表買二手居屋?

答:如上所言,基本上你無法如願加入令祖母的公屋家庭組合之內!

但假設房署真的讓你加名入令祖母的公屋戶籍之內,則撇開你收入超額不論!令祖母百年歸老後,理論上你有權承繼租約,但要符合資產審查(?)和遷往較細的單位!而擁有正式公屋戶籍的你,有權以綠表購買二手居屋或公屋!
參考: 房署網頁 + cecimak 整理和個人意見!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2-03-27 9:51 pm
閣下是有可能加名的, 因為你的入息審查不是按申請入息限額, 而是按已入住的住戶限額(即以下, 2人入息每月40230), 建議先向房署資詢為準.

http://www.hkph.org/main/policy/000SRA.html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 (每月)
2011/12 年度
輪候冊入息限額 3 倍 資產淨值限額
2011/12 年度
輪候冊入息限額 84 倍
1 人 26,220元
740,000元*

2 人 40,230元
1,130,000元*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54: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5000051KK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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