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內容有沒有區別道德的罪與法律上的罪?

2011-06-16 7:14 am
大家知道,在過去歐洲有成千上萬的異端 女巫 被虔誠的耶穌信徒依據聖經處決活活燒死。
就連基督新教創教領袖馬丁路德 加爾文也支持此。

先釐清一個觀念,這些事是當時社會的死刑法律執行,就像是現今美國也有死刑一樣。
還有直到幾十年前,美國許多州的法律還會處罰監禁同性戀者。在2003年才宣告這些法律違憲。

維基百科的資料 美國雞姦法
在1962年以前,雞姦在各個州都是嚴重罪行,可被判處長期監禁。
後來一段時間,很多沒有廢除雞姦法的州都通過立法減少刑罰。就在2003年勞倫斯判決以前,沒有廢止雞姦法的各個州之間的判決差別很大。
判刑最重的州是愛德荷州,理論上雞姦法可以判處終身監禁。然後是密西根州,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

很多現代基督徒會問,那為什麼現代基督徒不這麼做了。
我對此思考良久,找了許多資料,得到的結論是
最關鍵原因在於,[在現代法律和道德已經分家了]。

在現代憲政國家,立法得受到憲法保障自由 平等等原則的約束,不再是隨人們主觀的道德判斷來立法。

也就是說
人們雖可以憑自己的道德觀認定什麼行為是罪,可是在立法時,卻得考量處罰這個行為有沒有牴觸憲法對人權的保障。

在現代,基督徒的道德觀一樣視異端 女巫 同性戀是罪大惡極的,可是現代基督徒尤其是那些作決策的,多少都接受了道德和法律已經分家的現實。

可是要知道,那些現代憲法原則是在啟蒙運動之後才漸漸建立起來。
最好的例子就是法國的法律廢除了異端 巫術 褻瀆等罪名,是在法國大革命宣布了《人權宣言》,根據此宣言廢除的。
經過這兩百多年發展,已經很穩固了。

但在過去歐洲,或者說在過去全世界,道德與法律兩者是不分的。
不管是過去的歐洲 中東 中國,越是社會的道德觀認為罪大惡極的,法律的處罰就越重。

只差在各個地區的道德來源不同。
歐洲的道德觀來源是聖經,中東的道德觀來源是古蘭經,而古代中國的道德觀來源是儒家思想。

這就造成了古代中國與歐洲法律的差異。
因儒家思想並不認為傳播其他宗教或其他思想是種罪,自然就不會制定法律來處罰此。

而聖經視異端 女巫 同性戀都是罪大惡極,
聖經不是現代的法學書籍,它沒有現代道德與法律作區別的觀念。
在聖經的內容中,異端 女巫 同性戀和殺人是一樣的罪大惡極,同樣規定要打死。

聖經可沒有區別說殺人是法律上的罪,而異端 女巫 同性戀是道德上的罪。

既然聖經沒有作這種區別的概念存在,
那對當時以聖經為道德觀來源的歐洲基督徒,很自然認為異端 女巫 同性戀和殺人都一樣得受到法律的處罰。

其實聖經就像是過去歐洲的憲法,是當時歐洲立法的法源,這就像現代某些伊斯蘭國家以古蘭經為憲法那樣。
大家看某些伊斯蘭國家還有宗教的罪名,如褻瀆罪 叛教罪,而且對通姦 同性戀的處罰都很重。
不用覺得奇怪,兩三百年前還沒有現代憲法對人權保障的基督徒也是這麼**。

甚至現代人權觀念比較落後的基督徒國家,還是有這種宗教道德觀的罪與法律上的罪不分的情況。
例如前一陣子的新聞,有八成人口是基督徒的烏干達(這是基督教網站大力宣揚傳教成功的[復興國度])
打算要立法處決同性戀者。
[同性戀罪大惡極? 烏干達將立法嚴懲]
http://www.nownews.com/2010/10/29/334-2659389.htm非洲烏干達近日發起「反同性戀法案」,
當地議員巴哈提(David Bahati)表示,「在我們的國度裡,同性戀就是一種犯罪」,此案不久後將完成立法,
更希望透過終身監禁和判處死刑等罰則,來嚴懲同性戀。

從基督教以及伊斯蘭的例子
使我們看到,當宗教那些純主觀無理智的道德觀沒有現代憲法對人權保障的約束時,對人類就是一場災難。

記取這些教訓,人類必須堅持將自由 平等的人權真理放在聖經與古蘭經這些宗教的道德觀來源之上。

以上請大家回答自己的看法 謝謝
更新1:

給 Jienmin Chen 台灣的法律又不是抄襲聖經來的,基督徒你會不會太扯了,你根本沒有看懂這篇在講什麼。 現代各國的法律已經脫離了宗教道德觀, 但是在過去歐洲的法律是受到聖經內容影響,才有了處決異端 女巫 同性戀者的法律。

回答 (10)

2015-04-24 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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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2:08 p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4-05-17 11:33 a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1-07-01 8:03 pm
看為有罪的,誰來處罰呢?

當然是上主~

這題可是老梗了~

我看,是你不敢面對基督徒的回答才對吧~

根本就搞不清楚基督徒們在說什麼~

願神賜福你~
2011-06-16 6:05 pm
道德上的罪叫sin

律法上的罪叫crime

這兩種犯罪者所觸犯和累積的罪債,在末日大審判之前,犯罪者沒有為靈性之罪破碎痛悔地悔改歸信受洗,或律法上沒有伏法自首賠償受害者或為污點證人者,上帝都會清算.

祂以最大的慈悲,讓罪人藉耶穌基督的贖罪力量,救贖痛悔的世人;但,不認罪悔改的頑硬者,牠們的罪債,神也不會用最小的程度看待之.

所以,只有最聖潔者,才夠格到高榮永生國度去;又或是隨著罪債的程度,分配到中...低榮去...至於罪惡滔天,惡貫滿盈者,必然到外面的黑暗成為沉淪者.
參考: 100%會中的真實樂透獎金:這11年來,不法姦淫+侵犯與監控與偷搶拐騙我和我家我電腦手機電話貞潔隱私的共犯們,若轉為污點證人,供出主謀們,可戴罪立功,還可以領新台幣201億的破案懸賞獎金,不用再被騙猜號碼作弊的假樂透.奉耶穌基督之名保證
1儒家不是宗教..雖然白癡是永遠不懂的
但我很好心 願意在提醒你一次
2順者人類的自己為是才是一場災難
3不需要區別道德的罪與法律上的罪
因為不悔改一樣去火湖
2011-06-16 2:32 pm
聖經裡的律法是按神的道德標準寫的
我們的律法是抄襲聖經
更標準的說
我們添加了許多不是來自上帝的律法
所以嚴格說起來是分開的
2011-06-16 9:51 am
請別再論基督徒不敢面對你所提出的問題了,因為你要求基督徒面對的根本就無關你所提出的問題,而是在要求基督徒承認盲信盲從,並且承認錯誤且支持你個人的觀點,然後儘速離教。

這同我們基督徒要求你面對你拜偶像的錯誤,承認你的冥頑不靈,並且要求你儘速悔改信耶穌,是同樣的意思,敢問你肯嗎?你還不是一樣打死也不肯。

2011-06-16 01:57:51 補充:
奉勸你少在那邊天真浪漫異想天開的當聖人了,你從來都不曾用心了解過神定下那些律法的本意為何,又是何理容你如此肆無忌憚的批判神的律法。

2011-06-23 19:10:11 補充:
本人並沒有同意或者表達任何看法,請不要胡亂多作臆測,本人只是再也受不了也看不慣你一再的攪擾基督徒的信仰而已。

實在不懂你一再如此到底有什麼意義,就因為某些讓你遇上的基督徒一再的批評別人的宗教,致使你決定站出來作個「大好人」嗎?

基督徒並非都是如你所認為的那麼盲信,上帝所看為罪的,沒有一件是不危害人的身體、靈命以及人與神之間美好的關係的,而人自古以來一切所制定的法律也皆是以道德規範為開端的,沒有什麼是你所謂的道德與法律分離,人所定的法律倘若是撇開道德規範的考量,是勢必早晚會出問題的,你那麼聰明,應該是不會看不出來才是。
2011-06-16 7:33 am
異端裁判所.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的真面目

在指斥天主教會的罪惡時(人們經常這麼做),人們總是把宗教裁判所作為一個突出的例子。那些對歐洲歷史沒什麼興趣的人們清楚地知道,宗教裁判所是一個由狂熱而殘忍的教士主導的機構,這些教士拷打、殘害並殺死敢於挑戰教會權威的人。在現代,「宗教裁判所」這個詞既代表一個機構,也代表一個歷史時期。如果自己主持的聽證會被稱為「宗教裁判所」,這對大多數議員來說絕不是一種恭維

不過,近年來人們對宗教裁判所進行了更多的研究....

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bible-theology/article/view?aid=29

2011-06-15 23:34:46 補充: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3bRhZCdRaE&feature=player_embedded

他一出生.沒有手沒有腳
他溜滑板在夏威夷與海龜游泳在加州衝浪.
在哥倫比亞潛水.踢足球.甚至跟大塊頭打架(笑)

他說-當別人告訴我.我是做不到的.我唯一的回應是:[為什麼不能?]
要擁抱夢想.不能靠"冥想"你必須一次走一步

全世界最覺得沮喪也最有資格自怨自艾、自卑自憐,應該是他

可是,他在上帝的愛與家人的關懷中,從人生低潮幽谷裡走了出來

成了觸動全球人心的生命鬥士,他已踏遍世界接觸逾百萬人,演講超過一千五

百場.激勵和啟發許多人的人生

耶穌愛你

2011-06-15 23:39:11 補充:
殺人.就是一個道德及想法上出的問題

以致於使用律法去約束

殺人和同性戀等都是道德及觀念的問題
因為出現問題.才用法律來約束

看來崑山似乎又[分不清楚東西南北]了....

連道德和法律使用的界定都分不清楚...
2011-06-16 7:15 am
有些基督徒 不敢面對我提出來的這些問題,一直重複貼那些基督教的所謂見證文章。
基督徒貼的那些見證其他宗教也有,甚至連基督教認為的異端 摩門教 統一教也有。

那只是說明人在脆弱時會想從宗教團體得到安慰。
不代表這個宗教就是正確的。

反而我們倒要反問基督徒,同樣信仰耶穌的[泛基督宗教],
因解釋不同分成了天主教 基督新教 東正教 耶和華見證人 安息日會 真耶穌教會 摩門教等等,互相爭執。

這各派系都有那些見證文章,那為什麼泛基督宗教各派系無法透過神蹟 還是聖靈充滿之類的來解答各教派的爭執點呢??

2011-06-15 23:15:46 補充:
泛基督徒分成這麼多教派互相爭執無法從耶穌那裡得到共同的解答,

這就是基督徒的見證嗎?

2011-06-22 21:15:46 補充:
給 Jase -w

所以你也同意是因聖經的觀念沒有區別道德的罪與法律上的罪
在聖經的內容中,異端 女巫 同性戀和殺人是一樣的罪大惡極,同樣規定要打死。

在此觀念影響下造成過去歐洲與美國的法律處決或監禁異端 女巫 同性戀者。

只是你認為聖經這樣道德與法律不分沒有錯。
言下之意你覺得國家以法律處決或監禁異端 女巫 同性戀者,是沒有錯的。

既然如此,那在某些伊斯蘭國家還有宗教道德觀的罪名,如褻瀆罪 叛教罪。而且對通姦的處罰很重。

基督徒還在反對什麼
還不是因為伊斯蘭國家的褻瀆罪 叛教罪可能處罰到的對象是基督徒。

2011-06-22 21:16:27 補充:
你有沒有想過
這些伊斯蘭國家的法律概念就是和聖經內容一樣[道德與法律不分],其社會的道德觀認為罪大惡極的行為就是法律上嚴厲懲罰的對象。

這些伊斯蘭國家就是沒有發生啟蒙運動之前的基督教歐洲的情況。

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耶穌信徒,只有在當其他宗教以他們宗教的道德觀來處罰基督徒時,你們才會要抗議要反對。
而你們自己的聖經內容道德與法律不分,就視為理所當然。

是啟蒙運動思想家的發展建立了自由 平等的人權真理,
將這人權的真理放在聖經的道德觀之上,將道德與法律分離開來。

才將基督徒你們的靈魂從聖經黑暗殘忍的道德觀中拯救出來,否則你們到今天還在處決燒死異端 女巫 同性戀者。

2011-06-22 21:16:33 補充:
自由 平等的人權真理才是真正值得人類信仰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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