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機車該如何處理?

2011-06-15 12:43 am
分手後,已經快半年,我也結婚了
請前男友過戶機車給我,也拖了半年之久(因為是我在騎的,請他代買)
他幫我出了頭期16000+2期4000(約26000)
我說要給他30000請他過戶給我他卻一直拖上禮拜打給他說到後來我說:那還你他就說:那我再拿錢給你~用匯的後來:他問我:多少?我說:4萬他問我說:為什麼我說:因為我繳10期他說:你想太多~你以為你是誰~最多一萬
請問該如何處理??
僅留了最後兩期的收據(其他因為搬家丟了)
更新1:

由於他的不甘心~我得將新車(才一年)cuxi歸還? 我也跟他說要將他拿出來的錢還他,請他過個戶,他並沒有任何損失! 並沒有想占他任何便宜 但是依中古車行情 那台價格也算不錯了 唉~ 錯就在於自己~!

回答 (4)

2011-06-16 2:35 am
✔ 最佳答案
其實
你這個問題
我看完後
發覺還是有異議

畢竟我看不到這台車的外觀

因為你要四萬塊
確實有點誇張

這台車坦白講,也有騎過、也有使用過

算中古價位
也不到四萬塊這麼貴

男方生氣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兩方都是當初好聚好散的
但這台摩托車你也有騎了

站在正確的角度上,是應該用中古車的價位去評估這筆金額

如果是我,我會把那台車估給中古車商

看多少平分這筆錢

不過也賣不到四萬啦!

所以囉

妳開口要四萬確實有點誇張了一點


因為東西是有損耗的,這中間就卡在有所謂的消耗、損折度
懂嗎?

我相信,他那台機車 應該也會賣掉
不可能再騎
賣掉也不可能賣到四萬阿!

所以你還是要想清楚,畢竟妳一開始獅子大開口四萬塊確實誇張了一點

因為這個重點卡在【是你在騎,他代你買】
2011-06-15 1:19 am
因為大家都有份
當中古貨賣掉
照大家出錢的比例分錢
大家都虧
一拍兩散
誰也別騎
最公平

2011-06-16 09:59:08 補充:
愛的代價
2011-06-15 1:00 am
我建議可以提出民事仲裁

一方面可以嚇阻對方太過囂張

再來民事是可以調解的,不像刑事是公訴

只要在開庭前對方肯調解,其實不需要花到甚麼錢
2011-06-15 12:54 am
妳已結婚 嫁做人婦
前男友心情一定不舒服
雖然你們已經分手

所以避免彼此糾纏不清
就當作是一點損失
放棄那台機車吧

收錄日期: 2021-04-26 00:0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4000015KK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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