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前男友過戶機車給我,也拖了半年之久(因為是我在騎的,請他代買)
他幫我出了頭期16000+2期4000(約26000)
我說要給他30000請他過戶給我他卻一直拖上禮拜打給他說到後來我說:那還你他就說:那我再拿錢給你~用匯的後來:他問我:多少?我說:4萬他問我說:為什麼我說:因為我繳10期他說:你想太多~你以為你是誰~最多一萬
請問該如何處理??
僅留了最後兩期的收據(其他因為搬家丟了)
更新1:
由於他的不甘心~我得將新車(才一年)cuxi歸還? 我也跟他說要將他拿出來的錢還他,請他過個戶,他並沒有任何損失! 並沒有想占他任何便宜 但是依中古車行情 那台價格也算不錯了 唉~ 錯就在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