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恐嚇嗎?

2011-06-14 9:38 am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
今天跟對方調解車禍案件無法達成共識,所以沒和解成,
離開後他在停車場口氣相當挑釁對我們說:
對方:你們沒有要和解是嗎!!
對方:你們都騎車對吧!!
對方:我知道你們家住哪!!
對方:騎車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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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上述這些話能夠成恐嚇罪嗎?
為了以防萬一,我們已經有先到警局報案了~~~
懇請熟知法律的大大幫忙,謝謝。
更新1:

在場共有四人~~ 對方一人,我,我弟,我媽~~ 備案人是我弟,我跟我媽能算證人嗎? 事發突然來不及錄音,但證人部分我怕因為是自家人會不被採信。

回答 (4)

2011-06-14 9:46 am
✔ 最佳答案
這樣是有恐嚇,但重要的是證據,有什麼方式可以證明對方有講過這些話,有證據才會有真相。

2011-06-14 13:35:15 補充:
家人是可以當證人,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是主要還是要證人和證據都有是最具效應的,不然對方也是可以說因為你們是家人所以串供,他一直否認你也沒辦法。

2011-06-14 13:38:33 補充:
我倒覺得不要太刻意執著於恐嚇上,因為你有跟警察備案,一切就按照法律程序,你們要做趕快讓車禍趕快落幕,免得夜長夢多又影響你們的生活。
你可以找調節委員會協助你們雙方協調。
2011-06-14 5:34 pm
1.對方有恐嚇的故意,恐已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

2.親人可以當證人,刑事並沒有限制親屬不能當證人。證人證詞採不採信,檢察官會審酌。
2011-06-14 10:08 am
這樣算是恐嚇了 如果能找到證人 或是當下有錄音 更有力 不然要告 只是空談!
2011-06-14 9:49 am
刑法第346條:略
恐嚇行為不限於語言、文字或舉動,其內容不以違法為必要。
構成要件:使人心生畏懼之恐嚇手段,致被害人(就是你)心生畏懼即可。
如果你當下有錄音就更好了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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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4000010KK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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