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對方調解車禍案件無法達成共識,所以沒和解成,
離開後他在停車場口氣相當挑釁對我們說:
對方:你們沒有要和解是嗎!!
對方:你們都騎車對吧!!
對方:我知道你們家住哪!!
對方:騎車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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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上述這些話能夠成恐嚇罪嗎?
為了以防萬一,我們已經有先到警局報案了~~~
懇請熟知法律的大大幫忙,謝謝。
更新1:
在場共有四人~~ 對方一人,我,我弟,我媽~~ 備案人是我弟,我跟我媽能算證人嗎? 事發突然來不及錄音,但證人部分我怕因為是自家人會不被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