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租如何分別是商業利潤或是租金收入?
一筆例如1000蚊的租金,在稅務上如何界定是交物業稅的租金收入,還是交利得稅的商業收入??
回答 (2)
無論你以個人定合伙人身份你都要付物業稅,你可以參考稅務上訴委員會個案D14/09。問題出於業務定義太空泛,而法團身份就無可置疑。判決認為「公司」定義要跟公司法﹝基本上稅法同公司法應該係獨立司法嘅!﹞,而判納稅人敗訴兼重罰!但係在2009年底公司法重寫咨詢中又話無限公司在「現行公司法」內被視為可註冊公司,即係:1. 委員會錯誤引用公司法;及2. 公司法根本就承認無限公司!由於強權當道,稅務局未有獨立投訴機制﹝稅務投訴科唔係好似老廉咁獨立並直接受特首控制!﹞因此作為香港納稅人目前祇可以逆來順受!純屬個人意見!
根據稅務條例第5條,所有來自香港的物業的收入均須課物業稅。另,稅務條例第5條(2)亦清楚表明,假若法團可向稅局申請豁免物業稅。(法團即有法人地位的團體,一般可理解為有限公司)
因此,所有來自香港的物業的收入均應課物業稅的租金收入,只是有可被「豁免」的情況。
而根據稅務條例第14條,所有來自香港的業務,其所得利潤均須課利得稅。另,根據稅務條例第2條,業務包括法團出租物業;根據第15條,所有來自香港的動產的租金亦須計入應課利得稅的收入。
因此,來自業務的租金收入須課利得稅。
總結,來自個人或個人團體所擁有的物業,其租金收入須課物業稅。來自法團的物業的租金收入,須課物業稅及利得稅,並可根據第5條獲豁免物業稅,及可根據第25條將其已繳物業稅扣除應繳利得稅及/或退還。
值得注意的是,獨資或合夥人業務並非法團,所以在香港沒有法人地位去擁有物業,亦沒有須課物業稅的收入的。
2011-06-14 20:11:20 補充:
Maverick老大, 公司條例中既無限公司係指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為無限法律責任的公司, 其成員是無限法律責任, 而公司本身卻擁有法人地位, 係法團之一; 而我地平時講開既「無限公司」法律上係被稱為「獨資業務」或「合伙業務」, 同公司條例中既無限公司係完全無關係的. 詳情請參閱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第4條<成立具法團地位的公司的方式>.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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