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會點判.....急~~~20點!!!!!

2011-06-11 11:48 pm
本人呢個星期二,發生交通意外,落完貨時侯將架積車放上尾板時架積車突然流後跟住撞到人地架車(架車冇人)事後人地架車嚴重損毀,我驚得濟即刻將d 野放返上車跟住開車走, 又冇報警 事隔幾日,突然收到警方既咩交通摸擬通知書就有幾條罪(1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2不小心駕駛, 危險駕駛)


我想問甘樣会比人告d 咩 会吾会比人告遇事不報同,意外後不顧而去...

回答 (2)

2011-06-17 6:47 am
✔ 最佳答案
那封"交通摸擬通知書就有幾條罪(1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2不小心駕駛, 危險駕駛)",真是很少會發出,你最好找一些正式律師或法律援助律師查詢。在你之情況,部車不在行駛狀況,甚麼"1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2不小心駕駛, 危險駕駛"應該都不成立,應該只是載貨不穩,引起意外。至於"遇事不報"就比較難講,最好資詢正式律師,如何回覆警方。
2011-06-15 8:12 pm
我諗最基本你會比人告 遇事不報
發生意外後不顧而去


收錄日期: 2021-04-25 17:01: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1000051KK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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