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本人於明國100年6月8號約莫23:30分左右前往目的地健康生活會館預進行按摩消費到達目的地時前方約100公尺處警方有設置臨檢站故值勤員警(編號: )認為本人為規避臨檢故上前盤查並要求本人接受酒精測試但當時本人已到達目的地故規避臨檢之實應不成立且本人當時處於步行狀態故當下詢問值勤員警(編號: )為何處於步行狀態須接受酒精測試但勤員警(編號: )仍執意要求本人接受酒精測試 本人認為其要求有違人權故向值勤員警(編號: )反應此狀態應不需接受酒精測試 值勤員警(編號: )即開立一張違規單違規事由為拒絕接受酒精測試 應本人認為其爭議極大故佈於簽收此違規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