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幫忙解答,因為真的很困憂:
事緣:
我屋企人全部已移民了美國,而我都一直申請中,上年2010年11月收到封,大概內容是叫我找一個AGENT或睇得懂英文文件或可以以英文溝通,了解美國領事館程序的機構或人與美領事館聯。據過往屋企人經驗,哩封信出得即代表9成派左,只要按程序在1年之內交齊有效文件就OK, 然後等領事館再發信話我知時去。(但如果哩封信,即2010年11月收到的哩封過左一年,就等於無效,所有申請都要重頭來過)
但...因為我打算來年跟男朋友結婚了,商量過後亦唔打算移民。所以哩半年來我都無理到哩封信,無交過任何文件。
現在,我想申請旅遊簽證,因為我家人在美國,我放棄移民,但都希望能有時間的時候去睇下佢地,所以要申一個旅遊簽證。
問題:
1, 我現在未結婚,無物業,資産都不多,我能成功申請機會可能不大。那我可以以放棄移民哩個理由來說服領事館人員我無意逗留在美國嗎?( 那可能增加成功機會。)
2,是不是有一份正式的文件證實我真的是放棄了移民,才會令旅遊簽證成功機會高0的?那應該如何做?
我好迷忙,好煩腦!請大家幫忙!或者可以提供任何可以解答問題的徑!除了移民局,因為我英文有限!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