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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獨尊儒術
漢初崇尚黃老無為,令社會得以休養生息,經濟得以恢復發展。至漢武帝時,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及統一全國思想,遂於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採納董仲舒建議,以儒家的綱常名教來維護統治,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主張更化善治,德刑並用,一統紀而明法度,使民知所從。此外,漢武帝又大量提拔儒生充當中央和地方官吏,不治儒學之博士皆被罷免,由是自宰相至地方官幾乎全由士人充任。漢武帝又設五經博士,專授儒家經典,同時又設太學、辦學校、察舉孝廉,使儒家理論滲透到各階層領域,成為國家政策及管治的理論根據。
漢武帝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影響頗為深遠。它不僅造成「士人政府」之出現和漢代經學之發達,而且使儒家從此成為歷代王朝尊奉的正統思想,「三綱五常」等忠君思想、倫理觀念支配中國社會垂二千餘載。同時,諸子百家之被黜,卻又使學術自由研究之風受阻,令中國文化蒙受重大損失。
2. 鹽鐵官營
秦始皇時已開始由國家經營鹽鐵,這是國家財政收入最大的項目。漢高祖允許民間私營鹽鐵,國庫收入大減,武帝時用桑弘羊、東郭咸陽等做理財官,把鹽鐵收歸國家經營,禁止民間私鑄鐵器和煮鹽,召鹽鐵商做鹽鐵官。全國有鐵官44處,鹽官32處。從此朝廷增加了巨大的收入,又削弱地方豪強的割據勢力,有利於國家的統一和鞏固。
3. . 察舉賢才
漢代自上而下選拔人才的一種制度。最早始於高帝十一年(前196年)的求賢令,其後朝廷屢詔公卿郡國察舉賢才。真正形成制度則始於武帝。董仲舒向武帝建議,由於官吏多出於「任子」或「貲選」,他們未必稱職,故應由地方官每年在吏民中選擇兩位賢者,然後舉薦於朝。武帝採納,於地光元年(前134年)詔郡國每歲舉孝者、廉吏各一人。西漢末東漢初,合孝與廉為一,稱「孝廉」。
宣帝本始四年(前70年),又令三輔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以後推廣到地方,也成為常設普遍的察舉科目。凡被察舉的人要到京師通過考試,合格者才能為郎,再經一定期限,才由郎補縣令、縣長(縣的主官,大縣稱令,小縣稱長),縣丞或三輔椽屬。察舉制度在開始時還比較嚴格,如被舉者德才不合格,推薦的官員常因「選舉不實」受到貶秩、免官的處分。到了東漢,選政漸濫,被舉者多為門閥子弟,特別在晚期,察舉成了大吏豪強安插私人的工具。除了孝廉、賢良方正外,還有察舉秀才(東漢為避光武帝諱改稱茂才)、文學、明經等科目,但這些是特科,並不經常舉行。
4. 北擊匈奴
匈奴自殷周以來,一直侵擾中國的北方邊境。秦末漢初,匈奴在冒頓單于的統治下,國力強盛,佔地空前廣大,而且不斷南侵漢地。西漢前期對匈奴採取和親政策,但匈奴仍不斷入侵。到漢武帝時,便開始對匈奴採取強硬政策,轉守為攻,以打垮匈奴的南侵企圖和野心。從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以後,主要進行了下列三次對匈奴的戰爭。
第一次在元朔二年(前127年),派衛青率大軍自雲中向西擊潰匈奴,收復秦時河南地,並建立朔方郡(郡治在今內蒙五原東北)作為邊防重鎮。第二次在元狩二年(前121年),派霍去病率大軍自隴西兩次出擊匈奴,殲滅匈奴四萬餘人,匈奴渾邪王率眾數萬人來降。漢隨後建立河西四郡:武威、酒泉、張掖、敦煌,開闢了通向西域的河西走廊。第三次在元狩四年(前119年),派衛青、霍去病各領兵數十萬深入漠北打擊匈奴,匈奴潰逃遠遁。為確保西北邊境的安全,漢武帝又開始築新長城,自敦煌郡起,東接秦長城。每隔五里、十里,設烽火台,派戍卒駐守。今河西地方仍保存許多漢代的長城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