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花問者 育鳴 你好哇!
因為昨天,豹映這邊的知識+系統出狀況了,所以改用了這隻嘿。
要開心ㄛ!
2011-06-07 11:37:55 補充:
謝謝 文章君 來訪喲!(mancheung323 就是文章君啦)
因為看到 育鳴 的發問是描寫端午節的習俗景象,所以就有感而發,聯想到台灣的一些鄉鎮,有些人會在夜晚時騎著腳踏車,載著粽子,在大街小巷裡穿梭,嘴裡喊著:「肉粽、肉粽、燒肉粽。」
現在這賣肉粽的情景已很少見到了。
哇哈哈哈,這真是很讓人回味的說。
要開心ㄛ!
2011-06-09 12:15:26 補充:
給 花問者 育鳴:
「雀屏中選」,你在選女婿呀,哇哈哈哈,開開玩笑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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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hengjicn.com/zy/dl/dq/200704/2141.html
前人所做應為:
艾旗招百福
蒲劍斬千邪
◎你把它湊成一句 出句,變成「門懸蒲劍斬千邪 手執艾旗招百福」
這就成為在 出句 中有了「對中對」。
前句「門懸蒲劍斬千邪」對應 後句的「手執艾旗招百福」
「門」對「手」
「蒲劍」對「艾旗」
「千邪」對「百福」
◎要開心ㄛ!
2011-06-09 16:37:00 補充:
其實在你出題時,我就已經知道了,是故意等你結案時才說的。
腳踏單車巡小巷 肩擔肉棕賣深宵
我是以
腳 對 肩
單車 對 肉粽
小巷 對 深宵(小巷是空間,深宵是時間,以時間對空間。)
數字聯除非發問者有明文規定,不然也可以用非數字來應對的。
其他回答者的對中對,你自己欣賞嘿。
◎你在 意見欄 005的留言「暨符合聯對,又不失平仄相對反者。 」
這句話,我必須跟你說,我的「回句」平仄是合聯律的,並非一定要每一字都跟「出句」的平仄相反唷,第三字平仄非必相反字。(因為早期你剛加我好友時,我有發現你的古音抓的不太準啦,但現在已經改進了。)
要開心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