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我有扶養男友小孩和父母的責任嗎?

2011-06-05 7:49 am
男友離婚,育有一子。
將來若是我們結婚,請問:

(一) 如果我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我和男友的小孩是否互不用負擔扶養責任?

(二) 如果婚後沒有和男友父母同住,我有扶養男友父母的義務嗎? (男友尚有一弟)

(三) 我有繼承長輩的房子,部份持分,婚後若我離世,我希望由我的兄弟繼承,我應該如何辦理?

(四) 我的存款,婚後若我離世,我希望由我的兄弟繼承,我應該如何辦理?
更新1:

不論收養與否,對方小孩會與我們同住. 為何收養孩子就會斬斷與生母的關係呢?

回答 (4)

2011-06-08 6:11 am
✔ 最佳答案
您們婚後,還是建議收養對方的子女比較好,不辦收養不讓其子女與婚後的您們同住,似乎不近人情很難相處,收養對方子女一來可斬斷該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二來將來您老了或無謀生能力,在法律上來講該子女應扶養您,當然您的財產在您死後也可能被他們繼承。
如果您堅持不要收養對方小孩,死後財產由兄弟繼承的話,建議只跟男友同居,並以家屬之身分身遷辦入戶籍,這樣即可避免娘家財產流落外人或夫家。
或是財產先給您兄弟再設定抵押權擔保您的權利,約定附帶條件該抵押權於您死亡後即應無條件塗銷。
存款如非意外死亡,應該來得及叫您兄弟領出;如果將意外列入考量,就得以您兄弟名義開戶供您使用囉!

2011-06-09 01:11:32 補充:
如果您讓對方的小孩與您們同住,那麼您與小孩的關係,即成為家屬與家屬的關係,(假設您不當戶長)按民法1114條第4款之規定,日後您即有可能有扶養該小孩的義務,順序依同法第1115條規定,排在該小孩的戶長的後面。
如果您收養了對方的小孩,依民法第1077條規定,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所以小弟才會認為收養孩子可斬斷與生母的關係。
2011-06-05 9:33 pm
這樣子妳應該不要結婚

2011-06-06 18:57:35 補充:
婚後若我離世,我希望由我的兄弟繼承,我應該如何辦理?
==
妳應該現在就把財產給兄弟

2011-06-08 21:09:58 補充:
為什麼沒有把握活得比他久呢
2011-06-05 9:30 am
若未收養對方子女,原則上不用扶養該子女;
但若在法律上有家長家屬關係,則仍有扶養義務,
只是法律上的順位低於對方的血親親屬。

此外,未與對方父母同住時,
依法並不用負扶養義務。

至於有關自己的財產想要讓自己的兄弟全部繼承乙事,
但用遺囑並無法達到這目的,
建議找律師協助。
2011-06-05 8:23 am
我非專業 不過大致上可以幫你回答
你不用撫養那邊ㄉ 因為你沒辦理收養
一但有辦理才有責任

遺產部分都可以是先預立遺囑囉
這方面要經過律師認證囉
就可以嚕

收錄日期: 2021-05-03 11:37: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04000010KK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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