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一問.........急急急幫幫手

2011-06-03 8:16 am
本人女性離婚10年,有子女兩,分別24至21歲,離婚時每個月可以領取贍養費一萬至今,但最近收到前夫通知,似再婚為理由,有新的家庭負擔,要求重新釐定贍養費,請問我有沒有權利反對減少贍養費呢??

回答 (1)

2011-06-04 6:01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最近收到前夫通知,似再婚為理由,有新的家庭負擔,要求重新釐定贍養費,請問我有沒有權利反對減少贍養費呢??

答:你當然有權利反對減少甚至要求增加贍養費的數目!但相對地令前夫亦同樣有權利去作出重新釐訂贍養費的申請!最終結果如何,要視乎家事法庭的法官聽過你們雙方的陳述和理據後,再作出裁決!

首先他再婚有新家庭要照顧,當然不代表無需再照顧你們這一家,祇是他要求減輕贍養費的負擔其實亦是合理的要求!相信法官會接納其申請而調低向你支付的贍養費數額!

還有一點是你提及離婚已十年,即是十年前離婚時你跟前夫的子女尚未成年,故此當時法官考慮到這兩名未成年兒童生活和學習所需,所以你才能按月領取一萬元的贍養費!
可是如今這對子女已長大成人,或已投入社會工作,再非當年求學中的小朋友!故法官或會將這兩位子女的贍養費數目扣減甚至取消,因為相信他們已長大有足夠的自立能力!

故此其實家事法庭會接納對方的要求,調低令前夫向你支付贍養費的數目,機會非常高!對此你要先有心理準備!

如你希望抗辯,要提出合理的理由!如子女可能仍在求學未有工作收入(如仍在讀大學),或者你們家中各人之一有長期病患!又或者向法官解釋其實基於通脹和銀紙貶值,現在的一萬元購買力已大不如前,而你在過去十年其實經已體諒前夫無提出增加贍養費的要求,故亦不希望再被扣減!

當然最終結果如何,始終要視乎對方提出的理據是否充分,加上法官如何理解和判斷,在現階段實在難言結果!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38: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03000051KK0002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