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人從銀行過數二十萬比X先生,但基於朋友關系,固無任何借錢証明,從2009年開始,X先生開始每個月過1千元正還比我<銀行過數>,還了1年,到2010年,之後他無再開始還任何錢給我。
我已多次SMS,電話,打比佢家人。
但最終他無回覆。
我得銀行過數記錄同埋佢係2009年還錢既記錄係到。
從正確途經,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追討?!
如告上庭勝算會否高?!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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