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檢驗合格標章可以相信 = 天大的笑話
政府處理事件態度,說真的,我想吐口水,塑化劑事件嚴重到無法控制的情況才要修法,才要拿出強硬的態度,好吧,有使用強硬態度在收拾殘局了,那端午節到了,像蝦米每年都驗出漂白劑過量,蘿蔔乾每年都驗出防腐劑超標,怎不強硬一點呢,叫消費者泡水多洗幾次就算了?怎不把黑心製造商捉出來呢?因為毒害不像塑化劑那麼嚴重,所以可以繼續賣?不必回收?不必下架?黑心商也不必捉?一而在、再而三每年都驗出超標的食材,怎每年都那麼低調的處理呢?呼籲業者不要違反,不然罰款,就呼籲就好?罰款就好?怎麼處理態度差那麼多呢?
塑化劑風波,我也是有買到受汙染的健康產品,分期付款當中還沒結清,但廠商只願意換我手上所剩下的,只願意退我手上剩下產品的錢,也剩不多了,剩下幾期的分期付款我還必需繼續付完錢,分期付款當中還沒結清,足以證明購買多少受污染的產品,當然我很生氣,花錢吃毒還不能把花出去的冤枉錢全數拿回,還要繼續繳毒食品的分期付款, 所以我至電到消保會問看看我有沒有權利可以要求全數退還,或者要求終止分期付款,可是消保官說(都吃下肚子了),這句話什麼意思?這話讓我感覺意思是,我活該誰叫我要買誰叫我要吃,是這樣嗎?還是反正吃都吃了,別計較,繼續把購買有毒健康食品的錢付完,是這樣嗎?在來把我踼給衛生局,說這衛生局比較清楚,好吧,我換打衛生局,衛生局認同可以不必在支付分期付款,也認同我可以要回己經付出去的冤枉錢拿回來,但是這事是消保會的事,請我在打消保會.......這什麼啊?我滿想問問,是保護消費者還是保護生產污染產品的廠商?
深入追究,我個人覺得......政府內部問題大於黑心廠商問題
回答問題之前,最基本的 [看清楚內容在回答] 食品法規較他國嚴格又如何?實行的人態度怠忽,嚴格又有什麼用?為何要檢驗產品的真正用意為何,為何要檢驗產品的真正出發點是為何,不就是為了防止不肖廠商在食品裡添加不應該加的東西,保障國民食衣住行的安全,難道不是這樣嗎,如果不是這樣,何必檢驗?何需多此一舉?
報導裡指稱〔雞婆檢驗員〕發現不明物而進行追查,30年來這些有問題的食品經過多少位驗檢員的手,沒任何人發現有不明物?台灣檢驗員只有這麼一位檢驗到不明物,其他曾經手有問題產品的檢驗員未發現?能力問題?還是覺得反正檢驗單的項目檢驗完了就完事了,不明物不在項目裡,所以不需追查? 〔雞婆檢驗員〕<=她不是雞婆,一位盡忠職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的人,對自己所檢驗的產品負起責任,台灣政府內部欠缺的就是這種人
同相的話 [看清楚內容在回答] [不明物]這三個字,有那麼難理解嗎..
請勿黨級之分,2大黨都脫不了關係 如這篇能怨天尤人能帶過,事件發生不要怨天尤人,我同意,那就是要認命是吧,政府愛怎驗就怎驗,廠商愛怎黑心就怎黑心,消費者吃死自己認倒楣囉
JIMMY網友於2011-06-04 09:23:41 補充的內容,值得國民深思
是不是替政府說話,或是不是幫廠商講話,看到這篇的網友,應該都很清楚 塑化劑事件不是己經查到夜市去了嗎,年年漂白劑超標的蝦米就不能,年年防腐劑超標的蘿蔔乾就不能,塑化劑事件就能查的這麼的徹底...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