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成立何種犯罪及原因

2011-05-30 9:46 am
我要了解一下以下行為成立刑法上何種的犯罪及原因
不用長篇大論
只要告訴我是犯什麼罪
原因是什麼
然後簡單解釋一下就可以

只要答案跟我手上法律系學長答的答案類似就算對
因為我很懷疑他的解答..

1.某男子因為討厭某女子所以想整他
有一天趁某女子不注意的時候拿走他放在桌上的手機然後把他藏到廁所裡。

男子該當何罪:
為什麼:

2.某男子坐計程車要去外婆家玩,結果下車的時候不小心把筆電遺忘在計程
車上,計程車司機看到了把他拿去賣掉。

司機該當何罪:
為什麼:

3.某女子已經結婚,但為了某男子的財產,就欺騙男子的感情,使男子想取
他為妻而結婚。

女子該當何罪:
為什麼:

4.一隻公雞跑到男子家來,男子把他煮來吃掉後被養雞戶發現,養雞戶不甘
受損而對男子提告。

男子該當何罪:
為什麼:

5.某男子為了詐領保險金,企圖把女兒殺掉,結果未遂,某男子因此入獄服
刑20年,男子出獄後也僅是七十幾歲並沒有維生能力的虛弱老人,父親回家
後必須靠人照料才能生活。女兒基於孝道還是幫父親打理一切,父親對自己
以前為詐領保險金而殺女兒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但女兒心理始終無法原諒
父親以前的行為,於是趁著到外縣市出差的時候就在當地買房子定居,把父
親一個人丟在家不再理會,父親因此營養不良,而送醫不治。

女子該當何罪:
為什麼:

6.甲男看乙男不爽,於是要拿棍子攻擊乙,但是乙看到甲男拿棍子要攻擊自
己了,於是乙男也隨手拿一支棍子要反擊,結果甲男要攻擊乙男的時候沒有
打中乙男,而乙男的反擊則打中甲男,甲男不服氣又再拿棍子攻擊乙男,結
果甲男打中了乙男,乙男的反擊則也打中甲男

甲男與乙男各當何罪:
為什麼:
更新1:

二樓的大大 你是法律系的學生嗎?

更新2:

因為我題目中有好幾個隱藏性的疑問 法律沒有一定程度的人不會去注意 但你卻沒有忽略 所以直覺你應該是有法律系背景的人

回答 (6)

2011-05-31 3:28 am
✔ 最佳答案
1.某男子因為討厭某女子所以想整他
有一天趁某女子不注意的時候拿走他放在桌上的手機然後把他藏到廁所裡。

男子該當何罪:刑法上無罪
為什麼:因為他沒有意圖為自己所有,這個只是民事上的獨立侵權行為

2.某男子坐計程車要去外婆家玩,結果下車的時候不小心把筆電遺忘在計程
車上,計程車司機看到了把他拿去賣掉。

司機該當何罪:業務侵佔罪
為什麼:因為計程車是司機可以支配的範圍,裡面所有的東西,司機都有支配
的權利,包含掉落在計程車裡的東西,東西只要掉在計程車上,就等於視同將
東西轉移司機代替持有,而司機將負有返還義務的東西賣掉,等於意圖為自己
所有而侵佔他人之物。

3.某女子已經結婚,但為了某男子的財產,就欺騙男子的感情,使男子想取
他為妻而結婚。

女子該當何罪:重婚罪
為什麼: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但女子不構成詐術結婚罪是因為沒撤銷婚姻或
無效婚姻的裁判存在。

4.一隻公雞跑到男子家來,男子把他煮來吃掉後被養雞戶發現,養雞戶不甘
受損而對男子提告。

男子該當何罪:毀損。侵佔遺失物或侵佔罪
為什麼: 把公雞吃掉構成毀損。公雞跑到男子家,男子對家的一切有支配權,
所以對跑到家的的公雞有代替持有的關係,對公雞也有負返還的義務,把公雞
吃掉等於意圖為自己所有,但是侵佔遺失物或侵佔罪就要看公雞會不會回家,
如果他家的公雞是會回家的,就侵佔罪,不會回家的話就侵佔遺失物罪。

5.某男子為了詐領保險金,企圖把女兒殺掉,結果未遂,某男子因此入獄服
刑20年,男子出獄後也僅是七十幾歲並沒有維生能力的虛弱老人,父親回家
後必須靠人照料才能生活。女兒基於孝道還是幫父親打理一切,父親對自己
以前為詐領保險金而殺女兒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但女兒心理始終無法原諒
父親以前的行為,於是趁著到外縣市出差的時候就在當地買房子定居,把父
親一個人丟在家不再理會,父親因此營養不良,而送醫不治。

女子該當何罪:無罪
為什麼:父親因曾侵害女兒之生命而入獄服刑20年,依刑法294-1規定,
不作為的不為無自救能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6.甲男看乙男不爽,於是要拿棍子攻擊乙,但是乙看到甲男拿棍子要攻擊自
己了,於是乙男也隨手拿一支棍子要反擊,結果甲男要攻擊乙男的時候沒有
打中乙男,而乙男的反擊則打中甲男,甲男不服氣又再拿棍子攻擊乙男,結
果甲男打中了乙男,乙男的反擊則也打中甲男

甲男與乙男各當何罪:甲傷害、乙無罪
為什麼:乙傷害甲的行為是出於正當防衛,雖然甲一開始的行為沒有造成乙的
傷害,但在客觀上,如果乙不及時防衛,將無法達到防衛目的而承擔風險,所
以從甲一開始拿棍子有攻擊乙的意思開始起,乙均得主張對現在不法侵害的防
衛。甲則反之。


2011-05-30 22:38:16 補充:
我宜蘭阿嬤老家的鄰居
他家養的雞真的會回家也
他家的雞都跑到我家屋頂

2011-05-31 02:45:59 補充:
我在準備明年法研所的考試
怎?
2014-10-19 9:25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1-05-31 5:44 am
我對公雞會回家有意見 ><".......

所知所犯,誰知道公雞會回家 ==".一般公雞不會回家,犯罪者不會知道那一隻是神雞......所以應該只能構成侵佔遺失物。
2011-05-30 5:26 pm
3.應該是238不是237

6.甲男雖未先攻擊~是身體法益受侵害風險即將發生(這裡有點矛盾)
正當防衛客觀要件之衡平性<----正當防衛需要考慮衡平性?

正當防衛僅需考量是否屬於權利濫用(因為遭受反擊對象不法攻擊)
緊急避難則需要考量法議衡平(因為並非遭受攻擊對象的不法攻擊)

參自林鈺雄 新刑法總則 2009年9月2版 P248-P249
2011-05-30 4:43 pm
andy大大,第二提會不會有237的重婚罪問題?

2011-05-30 08:44:21 補充:
更正,不是第二題,是第三題。

2011-05-30 08:45:58 補充:
第五題小的認為應是構成要件該當(249)但是阻卻違法(249-1),阿捏比較詳細一點。

2011-05-30 10:23:26 補充:
感謝戳戳,記錯條號了(炸)

2011-05-31 08:59:37 補充:
其實公雞真的會回家,我ㄚ罵以前養的雞跟鵝,跑到隔壁的竹林裡頭玩耍後,都會自己跑回來。
2011-05-30 11:35 am
1.某男子因為討厭某女子所以想整他
有一天趁某女子不注意的時候拿走他放在桌上的手機然後把他藏到廁所裡。
男子該當何罪:無罪
為什麼:不符合竊盜侵佔的主觀構成要件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只有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2.某男子坐計程車要去外婆家玩,結果下車的時候不小心把筆電遺忘在計程
車上,計程車司機看到了把他拿去賣掉 。
司機該當何罪:侵占遺失物
為什麼:客觀構成要件符合侵佔罪的易持有為所有

3.某女子已經結婚,但為了某男子的財產,就欺騙男子的感情,使男子想取
他為妻而結婚。
女子該當何罪:無罪
為什麼: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但並未使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騙不一定是詐~但詐一定有騙的本質)只有民法上婚姻無效~因一方為惡意結婚~

4.一隻公雞跑到男子家來,男子把他煮來吃掉後被養雞戶發現,養雞戶不甘
受損而對男子提告。
男子該當何罪:刑法354條毀損器物罪~
為什麼:就民法69條:公雞屬於天然孳息屬於物~且公雞並未對男子為任何侵害~不適用刑法24條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5.某男子為了詐領保險金,企圖把女兒殺掉,結果未遂,某男子因此入獄服
刑20年,男子出獄後也僅是七十幾歲並沒有維生能力的虛弱老人,父親回家
後必須靠人照料才能生活。女兒基於孝道還是幫父親打理一切,父親對自己
以前為詐領保險金而殺女兒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但女兒心理始終無法原諒
父親以前的行為,於是趁著到外縣市出差的時候就在當地買房子定居,把父
親一個人丟在家不再理會,父親因此營養不良,而送醫不治。
女子該當何罪:無罪
為什麼:因舊法子女對父母為絕對義務~而新法修為相對義務~基於本提前段該女子並無保證者地位~不構成不作為犯之遺棄罪


6.甲男看乙男不爽,於是要拿棍子攻擊乙,但是乙看到甲男拿棍子要攻擊自
己了,於是乙男也隨手拿一支棍子要反擊,結果甲男要攻擊乙男的時候沒有
打中乙男,而乙男的反擊則打中甲男,甲男不服氣又再拿棍子攻擊乙男,結
果甲男打中了乙男,乙男的反擊則也打中甲男

甲男與乙男各當何罪:甲男:普通傷害罪乙男:無罪(刑法23條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為什麼:
就甲男而論:身體.生命.自由.財產法益是不容許侵害的~甲男主動發動侵害且也既遂故甲男普通傷害既遂
就乙男而論:正當防衛從侵害正在發生提升至侵害風險存在與否即可主張正當防衛~依題意:甲男雖未先攻擊~但乙看到甲男拿棍子要攻擊自己~是身體法益受侵害風險即將發生~且甲男持棍攻擊乙男~乙男也持棍反擊~不違反正當防衛客觀要件之衡平性.~


以上個人小小見解~~如有錯誤請各位先進指導討論




2011-05-30 03:43:28 補充:
更改一下第5題~~不構成刑法294條違背法令契約義務遺棄致死罪

2011-05-30 18:05:41 補充:
謝謝指導~~
第三題我沒注意到女子已結婚~~是會有重婚罪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47: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30000010KK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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