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2個月前在網拍買東西,錢付了.東西沒拿到,隔天我就到派出所報案告他詐欺,警方也已做了筆錄也給了報案三聯單.....2個月後.對方家人打電話來說要幫他處理..說要將錢還給我......想請問一下.詐欺是公訴罪.也不能撤案....
1.他要還我錢.我要收嗎?收下後對我會有不利情形嗎?(如反咬我誣告)..
2.他要我簽一份還款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說..以證明錢已還我.而為了能減輕刑責還說類似是誤會情況等等...的文件(他說是律師教他的)
2.他說還欠下地下錢莊200多萬.如要走法律程序..我不見得能要回我的錢..所以就要我趕緊簽一簽拿錢再說...
4.檢察官開庭...他們就要拿切結書文件給檢察官.以證明說我們已和解...那我還要出庭嗎?去.不去會對我有不利的地方嗎?
5.我只要想要回我的錢..其他的都不重要.我不懂法律..但我要自保...請幫幫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