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管理員...........本是分離工薪。夜更通常都偷懶睡覺。
日更是多些錢。特區政府和那些議員提出這問题。而又強迫成立。
合同變廢纸?..........夜更管理員接更是19:00即七時。八時巳有睡意
應說怎樣辦。換人也不是容易。
這個問题,是否應做不做。
香港的法官,為什麼不叫他/她再倍訓,常理都分不開。
離了主旨添,管理員裹年纪大到70以上,駛叫他們倍訓,?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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