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竊盜罪

2011-05-26 11:19 am
我撿到一支手機,對方報警,也調監視器找到我,原本要提告,,但手機也還她了 ,後來他撤銷告訴,但警方還是以公訴罪移送,我該怎麼辦?真的好怕,誰能告訴我謝謝!
更新1:

上法院時,我該如何解釋呢?

回答 (6)

2011-05-26 5:21 pm
✔ 最佳答案
侵占罪是即成犯,也就是當你把別人的東西據為所有時,就已構成犯罪,不會因為事後歸還就免除刑責。
刑法第337 條為侵占遺失物罪。本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為不法構成要件,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如果當事人不追究,也確定是遺失不是失竊,那麼你只是觸犯本罪,在當事人不追究,本罪又屬輕(微)罪情形下,不起訴、緩起訴都是可能,但警察還是會將你移送,屆時坦承犯行,並承認錯誤就好。
2011-05-27 1:57 am
看檢察官要不要給你緩起訴。
緩起訴就是在一定期間內暫時先不要起訴你,
如果過了一定時間沒再犯,就視同你沒有做先
前的這件事,既然到時候沒有起訴,就不會有
前科的問題。
不過要換緩起訴還是要有相對的代價,看檢察
官如何諭知,看是服義務勞務,或是捐獻一定
金額給國庫或其他公益團體來交換。

但至少比被判刑留前科還要值得。
2011-05-26 8:33 pm
請問緩起訴是甚麼意思呢?
2011-05-26 5:05 pm
出偵查庭就跟檢察官說對方已經原諒你了,手機也還他了
跟檢察官認錯,請求檢察官可否給你緩起訴的機會。

2011-05-26 14:08:30 補充:
暫緩起訴的意思,就是檢察官認為有犯罪事實但暫時不起訴為恰當。
通常緩起訴會有定期間,期間內有完成檢察官所訂之事項,就不會將案件起訴到法官那邊判刑。
2011-05-26 4:36 pm
照實說出,法官會自行判定,遇到好的法官就是無罪,遇到機車點的頂多罰款1.2萬吧,不會被關的^^
參考: 本身通訊行
2011-05-26 12:07 pm
按實情說出就可以了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7 15:30: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26000015KK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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