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怎樣填寫???

2011-05-25 6:33 pm
問題有兩個,麻煩大家幫幫助!!!!!!!!!!

問題一﹕
本人是一名地盤三沙,有一間無限公司,因大判要求關係,每月出糧由二判戶口代為以自動轉賬 / 支票形式發給本人無限公司名下之工人,那麼於上年度,二判公司是否需要替本人填報IR56M呢???

問題二﹕
本人無限公司名下之工人,於薪俸稅報稅表上第四部份"僱主名稱",應填寫本人之無限公司,還是二判公司呢? (因每月出糧由二判戶口代為以自動轉賬 / 支票形式發給本人無限公司名下之工人)

謝謝大家幫忙!!!!!!!!!

回答 (3)

2011-05-26 8:35 pm
✔ 最佳答案
問題一:

視乎你的無限公司收了二判多少分判費。

你可以參考:

http://www.ird.gov.hk/chi/tax/ere.htm#lp_nisp


如果本年度二判支付給你的無限公司 (分判商) 分判費款項超過港幣200,000元,二判才需要填報IR56M表格。


問題二:

由於是你的無限公司僱用他們 (要看看你們簽立的僱傭合約決定),當然僱主名稱是填你的無限公司名字。


如果僱傭合約是由二判僱用 (這個情況較少見),才是填二判的公司名字。


另外,你還要看看強積金計劃是以哪一間公司作為僱主。


如果你的員工都是以自僱方式工作,那麼,他們便不是 "僱員",是 "分判商",即等於你的無限公司跟二判的關係。


二判代你支付給你的工人的薪金,只屬 "代付" 性質。支付薪金的責任仍是你的無限公司 (即僱主)。


如再有問題,可以再問。

==


2011-05-26 12:37:32 補充:
有關僱主的稅務及報稅責任,你可以參考:

http://www.ird.gov.hk/chi/tax/ere.htm#01
2011-05-28 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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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5:14 pm
問題一﹕
本人是一名地盤三沙,有一間無限公司,因大判要求關係,每月出糧由二判戶口代為以自動轉賬 / 支票形式發給本人無限公司名下之工人,那麼於上年度,二判公司是否需要替本人填報IR56M呢???

由誰替你公司報IR56M取決於你的合約是跟誰(大判? 二判?)定立。

問題二﹕
本人無限公司名下之工人,於薪俸稅報稅表上第四部份"僱主名稱",應填寫本人之無限公司,還是二判公司呢? (因每月出糧由二判戶口代為以自動轉賬 / 支票形式發給本人無限公司名下之工人)

誰是僱主,須視乎僱傭合約。若沒有制定合約,便要視乎工人是根據誰的指令行事。表面看,僱主應是你的無限公司,你最好跟二判取得共識。還請記得,僱主須為僱員填報IR56B、供強積金及提供勞保等。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44: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25000051KK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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