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店已經經營快四個月了,只分過一次紅利各三萬左右(在開店的第一個月),其他的月份都是打平狀態,有領薪水但沒紅利
更新1:
昨天終於跟我的合夥人討論後的結果,三個選擇, 第一,維持之前所談的條件,我的薪水六萬,他的薪水七萬五,六四分帳, 第二,我放棄我的股份,換我給他請,不過我要求薪水六萬五(多的五千是多少補貼我的貸款)所以就沒有所謂的六四分,而是賺的和損失的都由他負責,但他希望我答應他一件事情,就是我自己的業績至少要做四萬(這不難,只是怕他到時候利潤有損失的時候又要跟我要求業績要再更高)等等 第三,我不出面下去工作,單純做個投資股東,但他要七萬五的薪水外加七分,所以我只能分三分,虧損也照此比例賠,
更新2:
結論,二月開店以來,第一個月多賺了六萬(每人分三萬左右),之後三月虧一萬多,四月賺四萬,五月他一個人做,也在虧損的邊緣(月底還沒到,所以也沒辦法下定論) 或許我選擇二對我來說沒壓力,雖然只有五千的補貼,要還好幾年貸款,但不用承擔損失壓力,畢竟這兩個月看起來有點起伏過大,但總覺得跟他在一起工作讓我覺得不快樂 請各位給我個建議好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