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書本的練習作教材去開班賺錢犯法嗎?

2011-05-22 2:34 am
影印書本的練習作教材去開班賺錢犯法嗎?為什麼?

回答 (1)

2011-05-22 9:42 pm
✔ 最佳答案
當然!!所有書本, 包括書本的練習, 都有版權, 並受版權條例保護. 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而私自影印書本及練習作教材開班賺錢, 係犯咗版權條例, 可以坐監嘅.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條例第 119B(1) 及(17) 條: 任何人如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 在未獲版權作品的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 定期或頻密作複製或分發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 因而導致該版權擁有人蒙受經濟損失, 該人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就每份侵犯版權複製品處第5級罰款, 並可處監禁4年. 請尊重知識產權!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40: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21000051KK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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