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最令人震驚的是,當時幾乎所有耶穌信徒都默認教會所為,沒有人出面反對。
人這種群體生物,很容易受群體的氣氛影響而跟著隨波逐流。
有句話說「群眾的智商只有6歲!」
維繫基督徒信仰的最大原因是教會那個團體的環境。
絕大多數成為基督徒的人都沒有認真研究過聖經內容,只是在教會那個團體氣氛的感染下就入教了。(就跟老鼠會一樣)
教會灌輸信徒[只要信 不要問],教會團體說什麼你就相信什麼。
例如什麼三位一體的教義,版上有哪個信徒認真整本聖經研究過的?
還有教會宣稱它代表耶穌收十一奉獻,宣稱信徒給教會錢就等於給耶穌錢。
這又有哪個基督徒去研究過的?
還不是教會怎麼解釋,你就怎麼信。以及你看到教友都拿錢出來就跟著大家拿錢出來。
而在過去歐洲,處決燒死異端女巫就是當時教會對聖經的解釋。
一篇基督教的文章
[加爾文約翰]
http://old.thirdmill.org/chinese/cd/ReformationTheology/predestination/big5/chapter29.htm
內容提到
"加爾文在瑟維特被捕之前,和受審之初,都曾經根據「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利廿四16)這條摩西律法,主張瑟維特要被治死。"
"當時每一位改教領袖都完全認同加爾文處理瑟維特事件的整個過程。"
而在馬太16:18~19
耶穌說要由彼得建立教會,說天國的鑰匙已經給了由彼得建立的教會。
教會的權力是,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後來教會說彼得是第一任教宗,教會繼承了彼得的權力,強調[教會之外無救恩]。
如果你生在當時歐洲反對教會的解釋反對處決異端女巫,你可能被趕出教會,你就喪失天國入場卷了。
更重要的,你所有的教友都會跟你斷絕來往,使你陷入孤立無援的局面。
所以我想請問
基督徒你會為了保護異端女巫而寧願與所有教友決裂嗎?
請基督徒要回答之前先想想,如果現在要你脫離教會斷絕與所有教友的來往,喪失你在教會所有的人際關係。
這樣你做得到嗎?
如果在現代你都做不到了,在當時歐洲當然更不可能做到。
在現代你縱使脫離教會還可以有其他的人際關係,但在當時歐洲教會掌控了社會,你被趕出教會就得成為社會的邊緣人。(就像瑟維特那樣到處逃難)
這問題才真正能看到人心,否則基督徒你只是幸運生在現代台灣這種和平的環境,
現代教會因環境改變已經改變解釋。
你反對處決異端女巫又不會被趕出教會,不會被教友孤立,可以輕鬆的[扮成好人],這有什麼好說的。
以上請大家回答自己的看法 謝謝
更新1:
還有一點,聖經保羅書信說基督徒不可以停止聚會。 如果你被趕出教會,就無法與正統基督徒聚會了,這時候你只能加入異端的行列找異端一起聚會,久而久之你也會成為異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