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剛剛宣誓因移民而取回強積金,
請問, 若果我出境後發現還想繼續留在香港,
1. 請問移民有沒有規定最少離港幾多日?
2. 我多久後才可以工作?
3. 而新僱主會否知道我曾經取回強積金呢?
4. 如我之前是在"會豐銀行"的強積金, 而我新工作地方也是用"會豐"的,
那"會豐銀行"會否通知我新僱主我曾經領取會強積金呢?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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