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好:我叫annie,是宏利(Manulife)嘅理財顧問.電郵係:
[email protected].電話係:6176 5915.我欒意幫你!本人亦係積金局認可強積金中介代理人.如果你未轉過地址,正常會係參加強積金計劃後收到『成員證明書』又或者每半年或每年至少會收到強積金收託人公司一至二封信.如果以上全部否定嘅話,有可能前僱主未曾幫你供強積金,你可以問前同事有冇收到強積金收託人公司寄來的信或參加邊間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強積金計劃,然後自己親自或打電話去問強積金收託人公司有關強積金事項.另一方法就係致電去積金局---積金局Tel: 2918-0102只要有足夠嘅證明你係舊公司工作一年半,而前僱主未幫你供款嘅話,你可以要求佢供足所有強積金供款.否則致電俾積金局.根據強積金法例無論係全職;兼職或自僱人士,月薪超過HK$5000,就要供月薪5%作為強積金供款 僱主亦必需供月薪的5%,作為僱員嘅強積金供款.僱主必須係僱員受僱60日內
為僱員登記強積金計劃
而強積金受托人必須係收到申請後60日內
向僱員發出成員證明書僱主如没有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拖欠強積金供款,最高可被罰款$35萬及監禁3年.僱主已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了強積金供款,但没有向受託人作出供款,最高可被罰款$45萬及監禁4年.僱主給予僱員的供款紀錄中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及監禁1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