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28歲,在03之前和之後因犯了事留有兩個案底,第一個是管有盜版光碟,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第二個是俾朋友呃左~用假文件去財務公司借錢,判入獄半年!
事隔8年後既我,其實一早已經洗身革面,決心唔會再犯事,但無可奈何,好想伸請去工作假期,當睇到有無犯過事一項就卻步了!
如果就以我為例~是否一定不被接納伸請?
以我情況~案底是否好像紋身會跟我一世???
雖然~我曾犯事,但我不會後悔~因為做錯的事~要自己承擔!以後生生性性做人,唔好再犯事就得了!
希望有有心人可以解答我的問題!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1 1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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