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7購入一大厦頂層一個單位;單位上就是天台,以前天台是一間潛建房,清拆後是天台一個;但潛建的門口沒有清拆及上了鎖,是以前的業主,他說屋契在2004年時已經把頂樓單位與天台分離。天台也有自己的屋契。
想問這樣頂層單位與天台分契可以嗎 ? 其他頂層單位是與天台相連的,而且天台是沒有大厦信箱的;近期,天台流水,我們也進不到天台作維修,怎樣呢 ?
聽說頂層與天台是不能分離,是嗎 ? 哪裹可找到關法例 ?
找誰去詢問或解答 ?
收錄日期: 2021-05-02 13: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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