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地獄是一個折磨罪人的地方嗎?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看法。例如,2005年,蘇格蘭聖安德魯大學的一個學者從一項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蘇格蘭神職人員相信,那些與上帝疏遠的人會“在地獄裏,永遠飽受精神上的痛苦”。有五分之一的神職人員則相信,在地獄裏的人會在肉體上飽受折磨。
在很多國家,人們普遍都相信有地獄。例如,2007年,美國一項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受調查的人都相信有地獄。甚至在一些大多數人都沒有宗教信仰的國家也不例外。2004年,加拿大一項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四十二的人相信有地獄。而在英國,則有百分之三十二的人肯定有地獄。
很多神職人員都不再主張地獄是個實際上炙熱受苦的地方。相反,他們對地獄的定義和1994年出版的《天主教要理問答》所作的解釋不謀而合。這本書聲稱:“地獄給人最大的懲罰就是要人與天主永遠分離。”
雖然如此,不少人依然相信地獄是個在精神上和身體上折磨人的地方。支持這個教義的人聲稱,這個主張是基於聖經的。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會督艾伯特·莫勒斷言:“這只不過是聖經所講的事實。”
如果地獄真的是個受苦的地方,我們當然應當害怕。但是,如果這個主張是錯的話,倡導這個教義就令人産生混亂,不必要地使那些相信這個教義的人在精神上飽受煎熬。他們也羞辱了上帝。
上帝真的要人在地獄裏受苦嗎?請留意聖經的觀點。
你真的相信地獄永刑的道理會吸引人歸向上帝嗎?當然不會。在公平仁愛的人看來,這個主張實在令人反感!在另一方面,聖經主張“上帝就是愛”;在他看來,殘暴的手段,即使用來對待動物,也是可憎的。
約翰一書4:8:“沒有愛心的,就還沒有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
箴言12:10:“義人關心家畜的性命,惡人的慈悲也是殘忍。”
惡人永遠受苦的觀念與上帝的仁愛品格相符嗎?
耶利米書7:31:“[叛道的猶太人]又在欣嫩子谷的陀斐特建築丘壇,用火焚燒兒女。這樣的事我從沒吩咐過,心裏連想也沒有想過。”(上帝連想也沒有想過要焚燒人,他又怎會用熊熊烈火焚燒盈千累萬的人呢?)
比喻:你如果看見人用火燒自己兒女的手作為懲罰,你會對這個人有甚麽感想呢?“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他會做一般父母都不忍心做的事嗎?絶不會!
如果真的有個熾熱的地獄(或陰間)折磨人,會有人請求到那裏去嗎?但是,族長約伯為了尋得紓解,他懇求上帝説:“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約伯記14:13,和合本)顯然約伯並不相信陰間(墳墓)是個使人受苦的地方,相反,他渴望在那裏得着保護。
請也思考約伯記34:10:“所以,明理的人啊,你們要聽我説,上帝絶不會行惡,全能者絶不會不公正。”
請也想想申命記32:4:“他是磐石,所做的完美無瑕,所行的盡都公正。
他是信實的上帝,大公無私,又正義又正直。”
聖經的傳道書9:5説:“活着的人知道他們會死;已死的人甚麽都不知道。”(《現代中文譯本修訂本》)聖經描述死去的人會有甚麽遭遇時説:“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詩篇146:4,《和合本》)如果死去的人“甚麽都不知道”,“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那麽,他們又怎能在地獄裏感受到痛苦呢?
有些人倡導地獄是個受苦的地方,其實,他們誤傳了上帝,歪曲了他的形象。誠然,聖經的確説上帝會毁滅惡人,他們不會在有復活的希望而已。
你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