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真的要人在地獄裏受苦嗎?請留意聖經的觀點.

2011-05-16 7:04 pm
你相信地獄是一個折磨罪人的地方嗎?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看法。例如,2005年,蘇格蘭聖安德魯大學的一個學者從一項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蘇格蘭神職人員相信,那些與上帝疏遠的人會“在地獄裏,永遠飽受精神上的痛苦”。有五分之一的神職人員則相信,在地獄裏的人會在肉體上飽受折磨。

在很多國家,人們普遍都相信有地獄。例如,2007年,美國一項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受調查的人都相信有地獄。甚至在一些大多數人都沒有宗教信仰的國家也不例外。2004年,加拿大一項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四十二的人相信有地獄。而在英國,則有百分之三十二的人肯定有地獄。

很多神職人員都不再主張地獄是個實際上炙熱受苦的地方。相反,他們對地獄的定義和1994年出版的《天主教要理問答》所作的解釋不謀而合。這本書聲稱:“地獄給人最大的懲罰就是要人與天主永遠分離。”

雖然如此,不少人依然相信地獄是個在精神上和身體上折磨人的地方。支持這個教義的人聲稱,這個主張是基於聖經的。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會督艾伯特·莫勒斷言:“這只不過是聖經所講的事實。”

如果地獄真的是個受苦的地方,我們當然應當害怕。但是,如果這個主張是錯的話,倡導這個教義就令人産生混亂,不必要地使那些相信這個教義的人在精神上飽受煎熬。他們也羞辱了上帝。

上帝真的要人在地獄裏受苦嗎?請留意聖經的觀點。

你真的相信地獄永刑的道理會吸引人歸向上帝嗎?當然不會。在公平仁愛的人看來,這個主張實在令人反感!在另一方面,聖經主張“上帝就是愛”;在他看來,殘暴的手段,即使用來對待動物,也是可憎的。

約翰一書4:8:“沒有愛心的,就還沒有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

箴言12:10:“義人關心家畜的性命,惡人的慈悲也是殘忍。”

惡人永遠受苦的觀念與上帝的仁愛品格相符嗎?

耶利米書7:31:“[叛道的猶太人]又在欣嫩子谷的陀斐特建築丘壇,用火焚燒兒女。這樣的事我從沒吩咐過,心裏連想也沒有想過。”(上帝連想也沒有想過要焚燒人,他又怎會用熊熊烈火焚燒盈千累萬的人呢?)
比喻:你如果看見人用火燒自己兒女的手作為懲罰,你會對這個人有甚麽感想呢?“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他會做一般父母都不忍心做的事嗎?絶不會!

如果真的有個熾熱的地獄(或陰間)折磨人,會有人請求到那裏去嗎?但是,族長約伯為了尋得紓解,他懇求上帝説:“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約伯記14:13,和合本)顯然約伯並不相信陰間(墳墓)是個使人受苦的地方,相反,他渴望在那裏得着保護。

請也思考約伯記34:10:“所以,明理的人啊,你們要聽我説,上帝絶不會行惡,全能者絶不會不公正。”

請也想想申命記32:4:“他是磐石,所做的完美無瑕,所行的盡都公正。
他是信實的上帝,大公無私,又正義又正直。”

聖經的傳道書9:5説:“活着的人知道他們會死;已死的人甚麽都不知道。”(《現代中文譯本修訂本》)聖經描述死去的人會有甚麽遭遇時説:“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詩篇146:4,《和合本》)如果死去的人“甚麽都不知道”,“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那麽,他們又怎能在地獄裏感受到痛苦呢?

有些人倡導地獄是個受苦的地方,其實,他們誤傳了上帝,歪曲了他的形象。誠然,聖經的確説上帝會毁滅惡人,他們不會在有復活的希望而已。

你同意嗎?

回答 (10)

2011-05-16 9:26 pm
✔ 最佳答案
全能的神創造萬物,牠不用為萬物的罪負責?而要萬物下地獄?若神並非全

能,那更該為自己的錯負責——不該造人。絕對的神不負責,而將罪與苦及

責任叫卑微的人承擔,這是何等的不公平與可笑




再試想:如果神是無所不能====那何須要去剖開孕婦,摔死嬰孩?





下地獄不是由信誰而決定,而是由人的善惡心行。(這是東方佛教和西方宗教很大的不同——顯然佛教有理。)


嘉明湖之晨真美!沒有造物與受造之分:沒有罪與地獄:沒有咒詛與讚美;連美與修行者也不可得。



仲夏,蟬鳴,麻雀追著蟬,狂飛競速。仲夏晚,燈下壁虎不斷的享受草蚊。而人呢?陸、海、空通吃,甚至吃人。如果是耶和華創造萬物,那叫萬物互殺互吃以求活命,這是好的嗎?



即使偉大的牛頓也不過是「他嬰兒般偏見的奴隸」。他發現了絕對的空間,而且從虛無中創造出一個神,他只是個「有力量的人」(un home puissant);像個神聖的暴君恐嚇把他創造出來.的人類,而且把他們降格為奴隸。(神的歷史)





自從部落神祇耶和華殘暴的偏袒他自己的族人,猶太教徒、基督徒和穆斯林的神便有了不幸的開始。(神的歷史)



「我們的宗教是一些古代信仰轉變為現代的,我們是被安排去相信有一位與平凡女人生孩子的上帝;相信一位要求我們不要繼續工作並且告訴我們最重要的工作乃是注意世界末日之象徵的聖者……他要求他的門徒們去飲他的血……」,「這些事情還被相信是可能的嗎?」(上帝之死)



今天那一個人還會服膺基督教神學家的愚蠢、以致於他們一樣的堅信,從「以色列之神」,即一個民族之神,到基督教之神,即一切善良事物之精華的有關神之概念的發展能代表進步嗎?(上帝之死)

此後,出現了一個荒謬的問題:「上帝如何能夠容許這一點?」對於這個問題,這個小團體的昏亂理性,找到了一個非常可怕的荒謬答案:為了赦罪,上帝犧牲了他的獨生子。這一下,它完全超越了福音!這個罪惡的犧牲——在最引人反感、最野蠻的方式下,無罪者為有罪者而犧牲!好一個可怕的邪教。(上帝之死)

「教士藉發明罪惡來統治人類。」(上帝之死)



基督教所懸諸人類面前而作為一切價值的「最高」狀態都是類似癲癇的形式——只有瘋人或騙子才被已經教會宣稱為神聖的東西所欺騙。我曾經指出整個基督教的悔改和贖罪的教義(這一點,今天在英國是研究得最好的)為嚴重精神錯亂的宣告。(上帝之死)



要知道伊壁鳩魯所對抗的東西,人們應該讀琉克里息斯(Lucretius)的著作:我所指的由罪惡、懲罰和不朽等概念而造成的靈魂墮落,不是異教,而是基督教。(上帝之死)







這真是令人不寒而慄的一刻,神絲毫沒有預警便降下這樣一場無情的浩劫,我們看到人類犯罪的事實,卻也對人類的處境產生憐憫之心。誠然,事情的發展讓人覺得造物主對於人類心中充塞的諸多衝突時則難辭其咎,目睹造物主搖身變成毀滅者,讓我們對於這位降下洪澇的神祇除了「邪惡」實在無以名之。



然而,聖經的作者群卻堅稱神沒有錯。J再三強調神有多麼痛苦;他「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六:六)。第一章為神營造了一幅和藹可親的形像,這段經文卻不啻是一記重擊:第一章的神不可能如此反覆無常。往好處想,我們可以將引爆大洪水的神當成一個任性的孩子,玩膩了積木堆起的城堡就把它毀了,往壞處想,他就像我們這個時代的暴君和獨裁者,一但掌握了神祇的權柄,便想毀滅他們認定的邪惡世界。不過,故事終了時,這位不成熟、殘酷無道的神又全然改變了,我們將會看到他學會接受他深植人心的「為惡的傾向」。(萬物初始、究竟)




2011-06-17 4:53 am
《聖經》的可信性:
http://bit.ly/gVZw6C

* * *

根本《聖經》就充滿流料,例如四福音書中就只有《馬太》及《路加》兩本有耶穌出生事蹟,連成書最早的《馬可》都沒有,而兩本福音之間矛盾嚴重(例如《馬太》版本的約瑟夫婦原本在伯利恆生活,誕下耶穌後因避難才輾轉去拿撒勒定居;《路加》版本的約瑟夫婦本來就在拿撒勒生活,因普查才去伯利恆並在那兒誕下耶穌),起碼有一本是捏造,再加上兩版本都與歷史不符兼情節荒謬,最大可能性是兩本福音都是老作!

耶穌真的在伯利恆出生嗎?
http://hk.myblog.yahoo.com/sowhat2002002/article?mid=24

2011-06-16 20:53:50 補充:
又例如新約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已徹底破產接近二千年):
http://*****/IQWyU

更多落空預言:

推羅預言
http://bit.ly/hfbDwy

斷章取義兼張冠李戴的以色列復國預言應驗
http://bit.ly/eXWkKx

其他:
http://bit.ly/gQzOLX
http://bit.ly/fb1OnX
http://www.skepticsannotatedbible.com/proph/long.html

用教徒的穿鑿附會解經法,蘇東坡的《水調歌頭》都可說成是預言神舟五號飛船的發射,而且更為合理:
http://bit.ly/eNRdyx

2011-06-16 20:54:04 補充:
研究指出基督宗教信仰可能會在9個國家湮滅,包括澳洲、奧地利、加拿大、捷克、芬蘭、愛爾蘭、荷蘭、新西蘭和瑞士:
http://bit.ly/m9D5Vl

各國宗教信徒時代新變遷
http://bit.ly/hVLNeQ

香港林以諾牧師歐洲行體會到基督宗教的衰落:
http://bit.ly/hm734O

Religion takes a back seat in Western Europe
http://bit.ly/hy5ooA

Scholars Find Decline of Christianity in the West
http://bit.ly/hIIHn1
2011-06-03 8:19 am
回BibleStudy ( 幼兒級 )

所羅門説:“有悟性的心搜尋知識,愚人的口只渴求愚昧。”(箴言15:14)這句話提醒我們,智慧人的勸告和愚昧人的勸告有天壤之别。在提出勸告之前,有悟性的人搜尋知識。他會留心聆聽,以求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處理問題時,也會查考聖經,從中找出適合的原則和指引。

2011-06-03 00:31:40 補充:
BibleStudy ( 幼兒級 )

一個在凡事上都議論滔滔的人。這種人可以多麽惹人厭煩!聖經説,“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又説,“愚昧人多有言語。”(箴言15:2;傳道書10:14)當然,這並不意味到每個説話喋喋不休的人都是愚昧的或每個言語寡少的人都是睿智的。但説話滔滔不絶是危險的。箴言10:19説得不錯:“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2011-06-03 00:38:14 補充:
BibleStudy

“愚昧人不喜歡明辨事理,只喜歡顯露自己的心思。”(箴言18:2)這句箴言含有一個對人有益的教訓。愚昧的人並不重視明哲或悟性。由於自命不凡,他並不想對於甚麽是真、甚麽是偽具有深刻的了解。可是,有一件事卻是他的特長。那便是時常肆無忌憚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並且錯誤地堅信這些意見總是對的。這樣他便將自己的真正面目揭露出來了。愚昧人的多言僅是使别人留意到他是怎樣的人而已。
2011-06-03 3:46 am
小草真的個是典型三一神教徒的白痴信仰言論,


「地獄」的刑罰是否過重?


若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一命填一命, 甚至一罪可以處以炮烙凌遲之刑,甚或燒一百年, 何來要賠九條命,也還不完 ?



神當然並不是希望人下地獄, 因為跟本沒有真火湖, 地獄亦不是聖經原文-見百科全書, 所以,主耶穌降生成人,以無罪代替有罪的,以致人透過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得到真正的生命。非義人被拋入像徵說法火湖就是對的.

神將終極會發生的事情,己全然預告讓人知道-見 www.watchtower.org

「偏
跟据聖經原文, 地獄是錯譯, 地獄是來華西方傳教仕馬禮遜等人引入中文佛教名詞配上去原文的希屋爾--原意墓穴陰間, 或 gehena- 原文其實是燒垃圾及罪犯屍體的欣嫩谷, 及或hadas-原文希臘文-其實是指人死後要去的地方,或等待審判的地方,--在聖經來說即是陰間墓地等復活審判.


三位一體教鼠改聖經, 騙那些沒有知識的人

見維基百科或各大百科全書打入地獄, 或讀世界宗教發展史

及另參維基百科靈魂條


至於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 絕對只是一個虛構的比喻故仔, 絕對并不是說人死後有靈魂去一個實際的火湖

耶穌當時說的只是一個虛構的比喻故仔, 并不是說人死後真的會有一個不死的所謂靈魂,
因為這會與聖經的其他經文的啟示有嚴重衝突

如果話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并唔係比喻的話, 而係三一神教所曲解的并不是比喻而係耶穌在描述實景,


那麼人死後是否變成一個能說話及有舌頭及又有耳朵及還具有男性的陽具 ?


請自行研究聖經文學比喻故事, 耶穌當時只是用猶太人傳統文學表達法去表示偽善的人,例如法利賽人 不可能蒙上帝所悅納, 因為之間有鴻溝

2011-05-30 21:51:00 補充:
除非說亞伯拉罕及財主己經不男不女沒有陽具, 所以一個或是女亞伯拉罕,或陰陽人亞伯拉罕, 一個或是陰陽人或女財主, 女拉撒路

但如果說亞伯拉罕在天堂己變了陰陽人, 他還能算是那位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嗎
參考: www.watchtower.org 守望台雜誌
2011-05-20 8:38 pm
從創世記中記錄人犯罪,以至死亡進入世界,神便不停的幫助人走悔改的路,祂將禍福擺在人的面前,希望人選擇善,選擇福樂。申命記這主題就很明顯了。而在創世記中,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叫萬族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得福」。

不過,人愛偏行己路,所以在不同的世代,神都興起先知給人勸諭和警告。就是神明知人不肯聽,祂並沒有放棄,仍然差祂的僕人勸人回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和以西結書中以色列人對先知宣佈神諭時的反應,便清楚反映人的叛逆有多嚴重,不過,若神真的希望人下地獄,就無需要繼續派先知勸人悔改回轉了。

假如上帝希望人下地獄,耶穌基督便無需要道成肉身,降生成人,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以致人的罪得赦免,可以上天堂。

若神真的希望人下地獄,便無需要派祂的使者傳福音得萬民,希望人悔改回轉而得救。

2011-05-26 12:23:24 補充:
從路加福音16:19-31 耶穌所說的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裡,財主死後下地獄,耶穌的描述,那是一個炙熱的地方。

這個比喻值得我們思考的,是死後的財主多麼想告訴他的兄弟有關地獄的情況,希望他的兄弟悔改。耶穌把人性看得通透,路16:31的結束:「若 不 聽 從 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話 、 就 是 有 一 個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 他 們 也 是 不 聽 勸 。」,就已經指出人不願相信神。

題目中豈不是列出了很多不同的辯論,要去淡化「地獄」的可怕?

淡化了地獄的可怕,恐怕是「糖衣包毒藥」,讓人更加輕忽罪。

2011-05-26 12:34:27 補充:
再看啟示錄 (雖然啟示錄是天啟文學作品,不能每一個字或每句按字面解釋),在19-20章提及火湖,一個終極受刑的地方,而這個地方無疑是「炙熱的地方」。

啟示錄 21:8 有將會被拋進火湖的列表:
惟 有 膽 怯 的 、 不 信 的 、 可 憎 的 、 殺 人 的 、 淫 亂 的 、 行 邪 術 的 、 拜 偶 像 的 、 和 一 切 說 謊 話 的 、 他 們 的 分 就 在 燒 著 硫 磺 的 火 湖 裡 . 這 是 第 二 次 的 死 。

對於一個已死的人來說,甚麼也不能改變;但對於還在生的人來說,悔改回轉便可以不進火湖了。這列表的目的,是希望人悔改回轉。

2011-05-26 12:45:25 補充:
怎樣理解聖經中有關末日和死後情況的描述?讓我打個比方:

近日電視中,經常出現了勸人不要在河道裡玩耍、洗衣服、…、或作其它活動,並勸諭要遠離河道。這是要人活在恐怖中嗎?這是要使人心裡不安嗎?假如一個遠離河道的人,不會感到不安;而這廣告和呼籲,是善意的,希望人能夠平安。

聖經中的審判神諭,與及末日的講論,同樣是善意的勸告 — 勸人離開惡道,悔改回轉以致得著生命。

拉撒路比喻中的財主,一個已死的人,甚麼都不能改變了,不過還生存的,還有機會。

不談論末日、不談論地獄,可能有些人的良心會好過一些,但對他們有多大的好處呢?

2011-05-26 13:04:17 補充:
耶穌基督從不希望人活在惶恐裡,祂在約翰福音14:27 應許賜人平安:「 我 留 下 平 安 給 你 們 、 我 將 我 的 平 安 賜 給 你 們 . 我 所 賜 的 、 不 像 世 人 所 賜 的 . 你 們 心 裡 不 要 憂 愁 、 也 不 要 膽 怯 」。

2011-05-26 13:05:02 補充:
題目中引述天主教神職人員對地獄的定義和1994年出版的《天主教要理問答》:「地獄給人最大的懲罰就是要人與天主永遠分離」。

當神在天堂而人在地獄,人和神分離是必然的。人的內心有一個空間,唯有神才能滿足,所以當人和神分離時,人感到空虛和不滿足。人透過不同的活動、不同的途徑去找代替品,開始時好像好了一些,但後來那虛空感依舊、或許更劇烈。那內心的矛盾和掙紮,真的不好受!肉體的痛苦,就如婦人生產之痛,痛得死去活來,但最終會過去,生產的痛,比失去至愛在心靈要承受的痛來得輕。

約伯所受的肉體痛苦,比起他太太的冷言冷語、比起他那三位本希望幫助他的朋友的言詞刺得痛。相對心靈的痛,肉體的痛並不那麼持續長久。

2011-05-26 13:19:46 補充:
約伯記給人的另一個反思,是人常常誤會了神。就是敬虔如約伯,當遇到了一些超自然現象時,將一切都算進上帝的賬裡。魔鬼的作為,也算在神的頭上。

人眼中的上帝,被人的心思意念和人的限制矮化了。神有很多個不同的屬性,但人按自己的情況,按自己的偏好去放大部份屬性、又不理部份屬性,因此,我們常常出現了自己制造出來的難題。

神是愛,這是無可置疑的。不過在聖經中提及神的屬性還有:聖潔、公義、光明、大能的神…

而人很多時將神是愛演繹成「溺愛」,人想怎樣就怎樣,若不按人的意思時,便說神不愛人。

2011-05-26 13:32:14 補充:
已經超字數,所以在意見繼續補充。

哥林多前書裡對愛的描述是:「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 . 凡 事 包 容 . 凡 事 相 信 . 凡 事 盼 望 . 凡 事 忍 耐 。」

愛是不喜歡不義的。那就是不喜歡罪。

2011-05-26 13:37:00 補充:
神是愛,神也是公義的。因此,罪要被審判,犯罪雖要受懲罰。

不單神要求公義,就是人也要求公義。且看每次法庭判決未能伸張正義時,就會激起民憤。人要求公義,也是「包青天」劇集受歡迎的原因。
因此,罪有刑罰。

羅馬書 3:23 :「罪的工價就是死」。

2011-05-26 13:37:50 補充:
已經超字數,在意見繼續補充。

2011-05-26 13:42:54 補充:
「地獄」的刑罰是否過重?

人對自己的罪,通常包容性都很大。有很多時犯了罪還不當作一回事(會自欺);應該說,很多時犯了罪也不自知。

罪可以分為兩大類:
Sin of commission
Sin of ommission

Sin of ommission 是最容易被忽略了的罪。
若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們就是有九條命,也還不完啊!

2011-05-26 13:48:40 補充:
不過神並不是希望人下地獄,所以,主耶穌降生成人,以無罪代替有罪的,以致人透過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得到真正的生命。

神將終極會發生的事情,預告讓人知道,目的是希望人選擇生命,選擇福份。

「偏行己路」的人,豈不應後果自負?

2011-06-10 18:25:18 補充:
to: Biblestudy

人若不自欺,便會知道自己每天都會做錯事。

保羅行事為人,若按律法說,是無可指摘的,但他卻說自己是「罪魁」。何解?請自行參詳吧!

2011-06-10 18:32:18 補充:
ckwclive

比喻是用已知的事去教導 / 演繹未知的事;讓人容易明白。

假如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完全沒有地獄是一個炙熱的地方這觀念,耶穌的比喻,便如「與夏蟲語冰」了!

2011-06-10 18:35:14 補充:
假若神並不是公義的,罪便無需付工價,所以犯罪會有刑罰;有終極的審判,有終極的刑罰。

但神不單公義,神也是愛,所以耶穌基督降生成人,為人付上罪的贖價,以正人能得到永生!
2011-05-17 8:00 pm
很多人沒法接受聖經中有關火湖(地獄)的審判,在他們的思想中,這跟'上帝是愛'的真理是極端矛盾的,這是可以理解的,不單是由於很多重要的真理被忽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聖經告訴我們的:提前4:1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約15:24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約15:25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邪靈和鬼魔的道理就是教人無故的痛恨上帝和耶穌,令人驚訝的就是他們竟然恨到連天堂都不要去,這樣的人上帝該怎樣處理才對哩!地球的敗壞肯定不再適合人類生存,故此,耶穌快要離開我們時就說:1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2 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3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那裏。<約14>耶穌來接門徒時,那些不信上帝也不信耶穌的人,當然是無份的。無故痛恨上帝和耶穌的人,更不能忍受'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那裏',他們肯定不願意去。那麼,上帝該如何處理他們!!約15:6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象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離開了樹幹的枝子,枯乾了還有什麼用途呢?就是點火。人拾起來都是往火裏扔,上帝拾起來要扔在那裏!上帝固然不願意焚燒人,祂教了我們如何逃生,但人不聽也不信,怎麼辦!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 上帝要燒的是這些罪,和有份於這些罪的人。上帝的愛是在祂不變的公義原則下彰顯的。就如地上的父親對兒女,聽話的和不聽話的都一樣的愛,沒有賞也沒有罰,這不會是好父親,兒女長大後也不會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的。同樣,上帝如果不追究這些罪,不處罰這些人,進入新世界的人,又如何明白罪的可怕和後果而銘記心中。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31 他們在欣嫩子穀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7>邱壇是獻祭的地方,猶大人焚燒自己的兒女來獻祭,卻說是獻給上帝的,故此上帝說: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 如果死去的人“甚麽都不知道”,“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那麽,他們又怎能在地獄裏感受到痛苦呢? 因為他們是復活了的人。。。5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20> 顯然約伯並不相信陰間(墳墓)是個使人受苦的地方,相反,他渴望在那裏得着保護。 地獄並不等同於陰間(墳墓),約伯知道墳墓是安睡的地方,是息了世上勞苦的所在,受苦中的他當然想有一隱密處。 可9:44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地獄就是火湖) 你真的相信地獄永刑的道理會吸引人歸向上帝嗎?我絕對相信有地獄,但不信永刑,因為聖經不是這樣說。 彼後2:6 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鑒戒;結28:18 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瀆你那裏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 我們都用過火,都見過火燒成灰,成灰後火就熄滅了,這才是聖經的真理。
參考: Bible
2011-05-17 4:33 am
請看看啟示錄
其實5係真係要咁.....
只係我地有罪卻5認,佢其實已經不斷比機會同時間我地^^
希望可以同佢一齊生活
2011-05-17 1:23 am
不同意 公義和愛

For non-christian is unable to know






參考: gg
2011-05-16 9:15 pm
我相信在地狱里。 地狱是一个糟糕的地方。 关于地狱的圣经会谈。
路 加 福 音 16:22-24
22 後 来 那 讨 饭 的 死 了 , 被 天 使 带 去 放 在 亚 伯 拉 罕 的 怀 里 。 财 主 也 死 了 , 并 且 埋 葬 了 。 23 他 在 阴 间 受 痛 苦 , 举 目 远 远 的 望 见 亚 伯 拉 罕 , 又 望 见 拉 撒 路 在 他 怀 里 , 24 就 喊 着 说 : 我 祖 亚 伯 拉 罕 哪 , 可 怜 我 罢 ! 打 发 拉 撒 路 来 , 用 指 头 尖 蘸 点 水 , 凉 凉 我 的 舌 头 ; 因 为 我 在 这 火 焰 里 , 极 其 痛 苦 。好消息是耶稣,他原谅的罪。
羅 馬 書 6:23 23 因 为 罪 的 工 价 乃 是 死 ; 惟 有 神 的 恩 赐 , 在 我 们 的 主 基 督 耶 稣 里 , 乃 是 永 生 。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2: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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