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六我的機車在地下室遭別人惡意整台弄倒.....

2011-05-17 1:29 am
各位知識+的大大們好,小女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因此前來知識+發表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上禮拜六(2011/5/14),我給我爸載,開車外出回到地下室停車場後
我看見我的車子(位置不變,但鏡子歪了,歪的很歪
我還在那時候罵說是誰把我的鏡子弄成這樣真沒有品)

之後,隔壁的鄰居阿姨告訴我的父親
他說他看見我的車子整台倒在那裡,於是幫我牽了起來
我父親把這件事情轉告我,並也訓了幾句
說我的車子可能停的太靠近電梯出入口,有人看不爽所以故意把你的車子弄倒

但我覺得,就算我停的接近出入口,但還是可以走
但我為什麼會停在那裏,就是因為當時地下室太多機車了
我沒有地方停所以停在那裏,但也覺得那個位置沒有什麼不妥(我可能沒有想太多,事後覺得真的有點太接近電梯出入道)
我停的位子,左邊就是汽車的停車格,如果左邊沒停汽車的話
很大片的地可以走到電梯,如果旁邊有停汽車的話
可能就要側身走,或者繞一點點路(也很近,沒有幾步)

我覺得,如果您覺得我的車擋住了您的路,您可以貼張紙條在我的車上,或者把我的車子移開
這樣我就曉得我可能給別人造成不便,我會很誠心的道歉
但不可以把我的車子直接整台弄倒啊....而且我看我的鏡子
左邊整個歪了180度吧,這力道有多大啊,整台車都是刮痕,我很心疼

我現在很想把那位弄倒車的人,抓出來,然後告他- -
請問這件事情我有資格提告嗎?(我已滿20歲)

在請問各位我要怎麼抓出那個人
我們停車的這邊,沒有裝監視器......

謝謝各位大大願意回答^_^


更新1:

嗯...兩位大大的意見我懂,但其實我本身很少騎車出門 因此就是當時車多我停在那個位置,之後我就沒有在騎出去過 所以沒有想到要把車子移開.....後來得知車子被弄倒之後 我爸有幫我把車移到別的位置 但我想問的是,那個人不該把我的車子弄倒吧? 他把我的車子弄得滿是刮痕...雖然是我不對,我真的可能停的太靠近出入口 但他也不該對我的車造成傷害不是嗎,而且車子還算新的....... 這樣我可以抓出那個人並提告嗎? 然後該怎麼抓出那個人,這些是我想問的 謝謝。

回答 (6)

2011-05-26 4:31 pm
✔ 最佳答案
你的確是有資格提告
對方如果是沒有正當理由而故意把你的車弄倒
而造成你機車的損害
對方這個行為已經構成刑法354的毀損罪
可以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但這條是告訴乃論
你必須先找出行為人是誰
並在找出行為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向他提出毀損告訴 但至於要怎麼找出那個人的問題
也因為你們沒有監視器或證人
所以要找出這個人是頗為困難的一件事 你的證詞↓
(我可能沒有想太多,事後覺得真的有點太接近電梯出入道 )
我停的位子,左邊就是汽車的停車格,如果左邊沒停汽車的話
很大片的地可以走到電梯,如果旁邊有停汽車的話
可能就要側身走,或者繞一點點路(也很近,沒有幾步) 你的證詞也顯示自己的確也有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所以你造成別人的不方便及別人造成你機車的損害
也不是沒有因果關係
所以現在只能建議你以後機車不管再怎麼亂停
就算掛在天花版也沒關係
只要不要再造成別人的不方便就好了
否則這種情況有可能只會一再發生
==========================

可以報案,請警方調查..
參考: 刑事犯罪防治
2011-05-19 7:38 am
嗯...非常謝謝各位的意見
但抓不到對方,我只好自認倒楣,並給自己一個教訓
其實我這樣也不對,車停的太靠近出入口,導致別人不方便
我也該檢討自己,只是看見自己的愛車傷痕累累
還是很難過。
2011-05-18 8:08 pm
太不應該把妳車子推倒 ,去告他,叫他賠妳一台新車
2011-05-17 4:29 am
在請問各位我要怎麼抓出那個人
我們停車的這邊,沒有裝監視器......

去報警驗指紋~~~或去廟裡問乩童~~或是下次好好停車

2011-05-16 22:24:29 補充:
有指紋的確是只能證明有摸過~~~
那~~~驗腳印吧~~:p
2011-05-17 2:41 am
妳爸開車出去妳可以把機車停在妳爸的車位呀

人要側身走輪椅就不能走了

2011-05-16 21:54:29 補充:
有指紋只能證明摸過不能證明推倒

2011-05-18 18:42:44 補充:
就算抓到也只是賠修車費
問題是抓不到
2011-05-17 2:18 am
如果你停的地方真的會擋住別人的出入方便,建議最好還是停好車,自己也不會理虧!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4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16000016KK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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