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採訪組游俶清台北報導) 根據聯合報3月11日社會A12版報導,暱稱「頑馱無零」的男子,在個人臉書貼上一系列女童觀看色情動漫的照片,並且要女童擺出各種姿勢讓他拍照,有的還露出內褲;網友認為這名男子是一名變態的「蘿莉控」,擔心女童安危,向警方報案。基於關心弱勢、保護婦女的本懷,正覺教育基金會也對此事件有所注意。根據原報導註解,蘿莉控(Lolita Complex)指的是極度喜好六歲到十二歲小女生的人,行為可能呈現特別關愛或產生戀愛般的情感。有人認為,「蘿莉控」是對女童有性幻想的異常者。而網路資訊顯示,「羅莉控」這個名詞,其實是日本青少年次文化語言;「羅莉」與「控」得分開解釋一下,「控」的意思是「對某件事物特別喜歡之意」,如果你喜歡電腦,也可以套個「電腦控」之類的。而「羅莉」這個名詞,應該改成「羅莉塔」,泛指12歲到16歲左右(年齡各有不同解釋,經常被用來指年紀小的女孩、尤其是第二性徵尚未發育或未完全發育的女孩。)簡單的說就是比「女童」大,但是仍未成年的女孩。這個名詞的由來,是來自一本1955年推出的小說。原作是一篇俄國小說《Lolita(蘿莉塔)》,作者是納博可夫 Vladimir Nabokov ,於 1899 年生於俄國彼得堡,此書耗費了五年時間完成(1948 ~ 1953),故事內容敘述40歲男主角杭伯特,由於他幼年時對同伴的愛戀,以致影響他的下半輩子,對未臻發育成熟的青少女有著依賴與癖好,而與他譜出不倫之戀的就是年僅12歲的蘿莉塔Lolita。(曾被改編成電影,中文片名是《一樹梨花壓海棠》) 於是Lolita(羅莉塔)就因為這一部小說演繹為「一個魅力沒法擋的未成年少女(A seductive adolescent girl.)」,這就是羅莉的來源;再演為日文「ロリ 」(Loli、羅莉亦同),意指「幼女」,其生理年齡約為 12 歲以下之少女,後因各人見解不同,現只指作外貌像小孩的女孩,其明確之定義為「依據個人觀點而認知的小妹妹」。國際上廣泛擔心蘿莉控就是戀童癖,特別是歐美國家對戀童是持擔憂態度的。也有人認為,男性對於擁有第二性徵的青春期少女產生性幻想,是一種在正常範疇中的情形,不一定真的會有戀愛或是性關係。但是大多數人還是認為,蘿莉控是一種社會流行性癥狀,患者通常會對未成年女童產生不可預估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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