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樓上澆花問題困擾與樓上住戶垃圾亂丟問題,今天跟其他鄰居跑去問"主委"也要蓋遮雨棚的事情(無支架),結果這個囂張主委居然說不行,但是偏偏他自己有架設,而且還威脅要鎖我們磁卡。
這個問題我們找主委被威脅鎖卡,找管委會主任(總幹事)他說不能蓋,他也管不了主委,他說主委那是美化社區,我們幾個鄰居覺得實在太黑箱了。
以下是我的問題:
1.請問大樓可以蓋採光罩(無支架)嗎?能否蓋設是以什麼法條來規範?
2.主委這種木造有支架的採光罩屬於違法嗎?如果大家都不能蓋,我們可以以什麼法條規範來約束他拆除?或是去哪理申訴?
3.如果我們蓋遮雨棚,主委鎖我們的磁卡,是否涉及違法?他會犯什麼法?
4.主委的行為是否涉及恐嚇罪?
5.管委會完全不處理這個問題,請問可以用什麼法條來糾正或要求管委會不要瀆職?或是去什麼機關申訴管委會?
請懂法律的大大幫忙回大一下,小弟在此奉上20點,感謝!
更新1:
補充第六個問題: 6.我們有露臺的住戶要蓋遮雨棚,有必要經過管委會決定嗎?(他們實在太黑了)
更新2:
rabbit36884.tw大大的說法我有點疑惑,您的說法好像是社區規範凌駕在憲法與刑法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