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2/142/2repn.html
標題是 : 不走斑馬線被撞 行人遭判刑3月
請問為什麼會觸犯刑法呢?
是觸犯了什麼刑法?
但是有時候又會聽說「行人最大」
只要車撞到人 不管行人有無違規 都是車的錯
但是又有人說
現在是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那現在到底是朝哪個方向發展呢??
還是
是因為這則新聞裡面的行人明顯違規 然後又受輕傷而已
那如果假設在一樣的狀況 行人受較重的傷
是不是就變騎士的錯了??
請大家提供意見為我解答疑惑,謝謝!!
謝謝大家熱心為我解答!! 我還有一件好奇的事想問 希望大家可以踴躍提供答案 請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之規定: 一 設有行人穿越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穿越,不得在「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 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車道以 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如果有一行人違規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的四線道 那條路上離(大十字路口)斑馬線超過100公尺 但在100公尺內有2~3個小十字路口 (1)有紅綠燈,無班馬線 (2)無紅綠燈,無斑馬線 在這二種情況下 請問他有違反第一項規定嗎?? 或是他另有違反哪些規定呢?
沒人回答補充內容的問題= =..... 太難了嗎?? 答了會加贈點數喔。
謝謝JAY先生回答我 不過您好像有點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指:「如果有一個行人,在某條路上離(大十字路口)斑馬線超過100公尺, 但在100公尺距離內有2~3個小十字路口 (1)有紅綠燈,無班馬線 (2)無紅綠燈,無斑馬線」這二種因素的情況下,卻違規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的四線道 那他有無違反第一項規定或是其他規定?? 這才是我想問的>///
TO JAY : 那依您第二種情況的說法,行人的權力不就很大? 就算不遠處有個無紅綠燈&無斑馬線的小十字路口給行人過馬路 行人依舊選擇穿越四線道 不管從右邊還是左邊穿越,我們都要讓他囉? 這樣那對我們騎士的權利不就損失很大?? 如果行人沒看車就衝出來,撞到他也要自認倒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