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Vs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1-05-15 2:12 am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何分別?另外,全國人民代表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又有何不同呢?

回答 (2)

2011-05-17 11:09 pm
✔ 最佳答案
嘉貽 你好!
Q,"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何分別?"
答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一體系組織。分別在於→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 ,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最高國家權力。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 。但這並不是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一個獨立於全國人大之外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Q,"另外,全國人民代表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又有何不同呢?"
答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其代表中選出的,可以說他們是全國人大的常務代表。常委會對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它監督。在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常委會 必須向大會報告一年來的工作,在換屆的代表大會上,要報告5年來的工作,請代表們審議,並由大會作出決議。決議通過後,常委會必須貫徹執行。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有權依照法定程式罷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委員長、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選舉產生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http://www.gov.cn/test/2008-03/15/content_920964.htm
更多知識可從這裡找到→http://www.npc.gov.cn/npc/rdgl/rdzd/node_1518.htm
提供知識來自中國人大網+自己理解整理~亦作參考~
參考: 天空~雖是免費資源~可要尊重知識原創
2011-05-21 12:20 am
Dear 嘉貽,

全國人大: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但是根據中國的國情,人大目前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1]。 在一定時期,西方媒體常常將其描述為「橡皮圖章」,只起形式上的憲法認可作用而無實際決策或否決權。[2]在中國國內人大代表則有「四手代表」之稱,即「走訪選民握握手、聽聽報告拍拍手、選舉表決舉舉手、大會閉幕揮揮手」。[3] 隨着中國政治、社會的發展,全國人大在舉行期間也逐漸成為新聞報道的焦點,其會議內容、代表意見、表決結果等也逐漸為中國民眾熟悉,尤其中國政府各職能單位在會議期間必須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成為提升中國政治透明度的一個重要步驟。雖然全國人大至今尚未出現過否決國家級、國務院各部門工作報告的情況,但是在省級以下人大已經多次發生人大否決工作報告等的事件[4][5],對中下級的黨和政府起到了一定的監督問責作用。近幾次全國人大會議對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報告的投票贊成率也只有75%上下,出現了較多否決票[6][7],被部分媒體認為對這兩個部門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五條第一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和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不設主席團主席,實行集體領導制,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詳細日程並召集、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全體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六條:「主席團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互推若干人輪流擔任會議的執行主席。主席團推選常務主席若干人,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每次會議設立秘書處,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該次會議秘書長領導下工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每次會議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副秘書長的人選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有一定名額的代表。全國人大代表裡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為各級官員及中國共產黨的各級領導,其中在軍隊的代表中有將軍一級的軍官佔百分之六十以上,地方為各省及自治區一級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團團長通常為該省(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人民政府省長(主席、市長)及/或中國共產黨在該省(區、市)的委員會書記(請參閱各次大會代表名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其代表中選出的,可以說他們是全國人大的常務代表。常委會對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它監督。在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常委會 必須向大會報告一年來的工作,在換屆的代表大會上,要報告5年來的工作,請代表們審議,並由大會作出決議。決議通過後,常委會必須貫徹執行。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有權依照法定程式罷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委員長、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選舉產生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A8%E5%9B%BD%E4%BA%BA%E6%B0%91%E4%BB%A3%E8%A1%A8%E5%A4%A7%E4%BC%9A
http://www.npc.gov.cn/npc/rdgl/rdzd/node_1518.htm
http://www.gov.cn/test/2008-03/15/content_920964.htm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3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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