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的公司是 Partnership,即合夥企業 (即無限公司),每位合夥人都要共合承擔合夥企業未能償還的債務。
合夥企業不是有限公司,但你說有破產 "股東" (股東 (Shareholder) 一詞只用係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請問你所謂的公司是否有限公司?
另外,你說的股東,佔公司的股權是多少? 百分比是多少?
同時,他是否在公司成立後,才因周轉不靈而破產?
如果是有限公司,股東破產與有限公司沒有太大關係,因為他應在有限公司成立時已繳足股份的股本。不過,他的破產管理人可能會變賣他的股份,因此,有限公司的股權可能會有變動。會計方面,沒有甚麼事要做,你也不用辦理他的帳目,因全屬他個人的私人事。如果股份在清盤中賣給第三者而他又是公司的大股東,才會對有限公司的管理起了很大壓力 (因為新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中任命新的董事)。
如果是合夥企業,有合夥人在成立後因周轉不靈而破產,那麼,破產管理人應會同你們其他合夥人聯絡,問問他們是否願意購買他的合夥人股權。如果有合夥人願意,便要辦理合夥人退出事宜。
會計方面,也沒有甚麼需要做。
然而,如果那位合夥人是合夥企業的資金來源或業務的支柱,他破產可能會令合夥企業失去了這位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財政及營運產生很大影響的話,其他合夥人可能因此而決定解散這個合夥企業,那時,會計方面,便要做份合夥企業解散的帳目。
但如果破產的合夥人不是那麼重要,那麼,對合夥企業都不會有太大影響。
2011-05-23 07:00:46 補充:
請問我應以哪個比率計算?<== 不清楚你指什麼以哪個比率計算。但既然你們有書面協議利潤/虧損攤分比率是1/5,那帳目上的利潤/虧損當然以1/5計算。另外,要睇返你們的書面協議是否有對如有合夥人破產的處理程序。
破產管理人會否接受較低價值?<== 他會衡量你的帳目的可信性。當然,如果有第三者出報告(例如: 已被執業會計師check過及出左報告),帳目亦較為可信。由於已有一位合夥人破產,而你又怕會影響你自己的話,應立刻做好份帳及辦理解散合夥企業,這樣你便不用擔心下去。你也可以找執業會計師代辦所有工作及作為你的代表,這可讓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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