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解答!! 工傷問題一問

2011-05-13 10:15 am
之前我在公司(廚房)內切到左手食指,令到食指手筋斷了三成,聯了7針現在雖然已經放了有薪假34日,可是現在的手指亦是不能回復正常生活,例如屈曲手指感到吃力,和未能完全屈曲手指...在假期中我亦經常到公司跟上司聊天,他們去希望我繼續做,而不希望我去CAMP工傷,勞工署的信亦已收到,但我本打算不報公傷,可惜,現在公司做的手法令到在下感到憤怒,在我之前本有一個學徒,之後那學徒被炒了,然後過了幾天又請回了兩個,可是計算我在內已經超出了一個原有人數了..而我20號就復工,為何還要找來這些學徒來頂替我? 難道他們想等到我20號回來再炒他們?我亦不覺得他們會這樣做..所以我覺得今次我可能被上司騙了,所以我打算認真去報工傷,本來因為不想令他們難做才不報,但是現在這種手法實在要不得...可是工傷從何入手??? 步驟如何?
還是先回公司跟上司談判?
更新1:

回樓下,那我現在明白,但其實我談判的原因只是因為我真的想了解前因後果,聽聞如果報了工傷,事情就會嚴重,有可能影響上司..所以我亦不想令這種事情發生...

回答 (5)

2011-05-20 9:01 am
✔ 最佳答案
現在首要做的,就是提點妳的爸爸,千萬不要與公司作出任何的妥協,這是大忌,否則,日後妳的爸爸由於工傷所衍生的所有問題,便會得不到任何的補償。

再者,妳爸爸現時要作的,隨了繼續與公司聯繫,商討有關工傷的處理問題,另一方面,要主動向勞工處報工傷。

好明顯,妳爸爸的公司是想逃避工傷賠償及責任的問題,不要任其得逞,否則,蝕底的,只有妳的爸爸。

除了妳爸爸在工傷期間目前沒有收入之外(公司只幫妳爸爸報3日工傷),還要不斷覆診,做物理治療,再者,並不可以向妳的家庭提供生活保障,說得難聽些,就是還要妳們作為家人的,反而要照顧妳爸爸。

溫馨提示:

1)如果妳們不太熟悉有關追討有關工傷賠償的話,可以向勞工處求助,除此之外,本人也建議妳們向勞工團體求助,尤其是關於工傷處理的,他們也很樂意免費為妳們協助追討。

2)不可以隨便同公司作出任何的妥協,直至妳爸爸得到應有的工傷賠償為止。

3)關於因工傷而衍生的醫療費用,如覆診費用,物理治療費用等...都可以向公司要求補償。

4)一般的病假需要持有最少連續4日或以上的有效醫生紙,工傷病假則不同,即使是得1日的工傷病假,同樣只要持有有效的醫生紙,在現行的勞工法例上,也會得到保障。

5)在任何情況之下,僱主必需對員工的工傷,付出責任,即使工傷的產生是由僱員自己不少心造成的。

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如有時間的話,也可到本人的資料庳,查看有關勞工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有需要的朋友作為參考之用。

6)至於外間說,可以協助工傷者處理及追討工傷賠償的機構(要收費的),不要胡亂信任,否則會有機會受騙。小心...小心

7)如即時需要知道任何香港勞工法例的話,可以致電24小時政府熱線1823,說出部門名稱:勞工處,即時便有專人回覆妳的任何提問。

2011-05-16 5:05 am
你食指手筋斷了三成,醫生有無向你表示可能要轉行!而你應該面對現實,但上文並無詳細講你如何受傷,如有疑問請email: [email protected]再傾
2011-05-13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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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5:59 pm
我覺得你應返公司同你嘅上司談談,了解整件事的原因,提出你的懷疑,睇吓佢地點答你,先決定點做.
你所寫出的一切,都係你自己估計同覺得,未必是係事實嘅真相.點解唔去查清楚就作出決定?佢地咁做,一定有佢地嘅原因,未必係你嘅想法.你睇都唔睇,就話咁,又要咁,我覺得係太武斷.
呢D祗不過是係我的意見,並不表示你要跟住去做.要點做法,你自己決定啦!
2011-05-13 5:34 pm
勞工處的信你收到,即是已經報了工傷,你是可以繼續看醫生待完全康復才返工及去勞工處消假,待勞工處排期驗喪失多少%的工作能力,以便保險公司賠償,不用跟上司談判,你自己可以去勞工處辦理的,公司有可能是你所說一樣待你工傷後復工炒你,因為工傷期間他是不能炒你的,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9 14:24: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13000051KK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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