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和房委會的公屋有什麼分別?

2011-05-10 9:40 am
房協的甲 乙類公屋和房委會公屋在申請上有什麼分別和申請資格.

回答 (1)

2011-05-10 7:01 pm
✔ 最佳答案
香港房屋協會

目 前 , 房 協 的 出 租 單 位 合 共 三 萬 三 千 多 個 , 分 佈 在 二 十 個 屋 鸷 , 人 口 超 過 十 萬 。 出 租 單 位 分 為 甲 類 和 乙 類 , 前 者 的 出 租 對 象 為 低 收 入 家 庭 , 而 後 者 則 出 租 予 較 高 入 息 家 庭 , 兩 者 的 申 請 資 格 亦 各 有 分 別 , 而 單 位 租 金 均 低 於 市 值 。 除 了 一 般 的 出 租 單 位 外 , 房 協 亦 設 有 九 百 多 個 長 者 單 位 , 為 長 者 提 供 租 金 優 惠 。


出 租 單 位 申 請 資 格
年 長 者 居 住 單 位 申 請 資 格


http://www.hkhs.com/chi/business/renhousing.asp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屋署設有公屋輪候冊,所有合資格的公屋申請都會依登記的先後次序排列在公屋輪候冊內,房屋署將嚴格依照輪候冊上的申請書編號及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依次辦理審查及配房手續。

全港的公屋主要分佈在四個區域內,分別為市區(包括港島及九龍),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沙田、馬鞍山、將軍澳、荃灣、葵涌及青衣),新界(包括天水圍、大埔、粉嶺、上水、屯門及元朗)和離島(不包括東涌)。由於市區現時沒有足夠公屋可供編配予所有輪候冊申請人,申請人只可從其餘三個非市區的地區中選擇一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不過,符合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及「天倫樂」(適用於與長者同住一單位)這三個優先配屋計劃的人士則可選擇任何一區的公屋單位。

受寮屋清拆及公屋重建影響的人士也可以獲編配入住公屋,但此類人士的資格準則與一般申請人有所不同。

房委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05年9月29日決議通過,對於終止租約後遷出房委會公屋而又沒有清繳欠租的住戶及其成年家庭成員,他們必須清繳過去所有欠租及有關欠款後,才可經由公屋輪候冊再次獲安排編配公屋單位。

房委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5年10月26日決議通過,在扣分制下或因違犯租約規定,而被終止租約前租戶、終止租約生效時年紀為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除中轉房屋持證人士外,在終止租約日期起計兩年內,將不獲准登記在公屋輪候冊上。以上已獲登記人士的申請書亦將在終止租約日期起計兩年內暫緩處理;這兩年不會獲計算在輪候時間內。在安置前租戶時,他們將不會獲編配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較佳的公屋。

請按連結查閱入住公屋的資格準則及申請程序: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residential/icon_arrow.gif
申請細則

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如需更改住址,可選擇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的「地址更改」服務一併通知我們、多個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組織。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8: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10000051KK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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