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再請病假有問題嗎?

2011-05-10 7:00 am
我的新工是銀行保安,每日要企9.5小時(合約)..但實質要企10小時(銀行指定)..
我的公司是外判公司,所以,是時鐘計,每小時$28,返8:30am至6:00pm,休息日無錢,
但我第一日返工時銀行要我返8:00am-6:00pm.
以下幾個問題請幫一幫!!

1.請問我返咗新工2日便請了一日病假(因企到腳抽筋),後來,再返了1.5日,有請了一日病假(5月9日),但今次我巳連同離職信(通知期是14日)付上,但因今次是睇完醫生後返家途中再傷腳踝傷得太嚴重,再返回醫生睇便給了4日(巳包括之前1日(即5月9日至5月12日).請問如咁樣請假有沒有問題呢?
2.我那公司的主管以好差的語氣話我請假了,但我有同他說我可以返,不過,不能企得太耐和不能穿鞋,但他沒有說接唔接受,只說要同公司相討..
3.公司會否會話我玩野,以要求我付代通知金呢?
謝謝

回答 (4)

2011-05-12 7:43 pm
✔ 最佳答案
1. 您要弄清楚, 您嘅情況放嘅係無薪病假, 因為所謂有薪病假係累計嘅。
有醫生紙只係代表您唔係曠工而公司無權唔比您請病假。


以下折錄自勞工處官網, 詳細資料請自己上去睇或向勞工處查詢:

根據勞工法,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在最初受僱的12 個月內每服務滿1 個月, 便可累積2 天有薪病假; 之後每服務滿1 個月可累積4 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 天。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資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 天 (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 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2. 鑑於閣下行業需穿整齊制服 + 站岡 (您的鞋子都係制服一部份), 公司可以接受您缺勤 (病假) , 但不可能在支薪情況下允許您不穿鞋/ 踢拖鞋 + 坐响度。所有您嘅情況又唔可以話公司特別為難您, 至於主管態度差係人格問題, 同勞工法無關。 不過如果佢出言辱罵令您難堪就另作別論。

3. 按法例連續性合約期內, 到職不足一個月係無需通知期 (只係保障自己通常都書面比番即日/ 1日通知)。 除非您簽嘅合約講明要14日通知, 否則唔需要。 而通知期內您仍可提取病假 (公司有權要求醫生紙), 不過您嘅情況係無薪病假。

簡單d講, 公司無權要您比代通知金, 不過有權扣番您在職期間請左果2日病假嘅人工。 至於您通知期內無番工嘅病假亦都係無人工嘅, 呢點您要清楚。











2011-05-13 00:23:12 補充:
唔係醫生叫您放幾多日問題, 而係一定要有醫生紙証明您需要休息幾多日。 如果每一日嘅病假都有醫生紙証明, 通知期內14日公司唔可以用呢個理由解僱您。 反之, 無醫生紙嘅情況下, 您嘅 "病假" 日數就唔可以抵銷通知期嘅日數, 咁公司就有權要您比番通知期內缺勤而無醫生紙嘅人工。

因為本身唔清楚您入職前嘅身體狀況, 如果只係番左2日企足10小時, 對腳理應唔會傷成咁, 可能要 check 下係咪其他問題導致呢個傷患。 本人曾番過一份工著3寸高跟鞋每日企/ 行 8-10小時 (只係食飯果 30mins/ 去 toilet 先有得休息唔駛企), 但除左累都無傷成咁。

2011-05-13 00:23:20 補充:
再者, 到時您要比番已放病假嘅所有醫生紙公司架啦, 唔知您驚咩。

都係一句, 辭職通知期同有醫生証明嘅病假係2樣野, 關係只在於您本身唔番工就無錢 (兼係無薪病假), 呢14日公司唔需要出糧比您咁解, 但亦無權要您賠償呢14日嘅代通知金。 有需要您可以直接聯絡勞工處查詢。
2011-05-10 8:24 pm
遞交離職信後再看醫生請病假有否問題?當然沒問題,因為你只是遞交了離職信,但你那時的「身份」依然是該公司的職員,只要你看的是註冊醫生,而他又給予你合法的醫生紙證明你有需要放病假,你是絕對可以放病假的公司會否覺得你在「玩野」好難講,但你公司就一定不能以此要求你付代通知金
甚麼是「代通知金」呢?便是僱主/員工以金錢代替通知期,通知對方結束彼此的僱傭關係
而現在你已經依足規定遞交辭職通知,所以你是不需要再交付金錢
而公司亦不能於你放病假期間辭退你,因為那是違法的
所以,你即管安心的放完病假吧

2011-05-12 17:02:12 補充:
總之一句講晒
要是你主管「現在」叫你唔使再返,係佢主動「提早」結束你們的僱傭關係
所以,係公司要支付你餘下的日數薪金

公司在這個況下,沒有任何理由要求你為你之前的病假作出任何的補償

2011-05-12 17:12:26 補充:
舉例:

你於七日前已遞交辭職信(通知期為14日,亦即你距離正式的離職日子為七天)
現在你主管叫你不用再返工(即炒),因為與你正式的離職日子仍有七天,所以公司理論上要「補回」這七天的薪金給你
而醫生給你的病假紙是四天
所以,正確來說,公司仍要「補回」三天的薪金給你
(因為你公司不能假設你最後的三天仍然不能工作)
2011-05-10 7:37 pm
僱佣條例第八章列明: "入職有試用期而未滿一個月離職,無需通知期,可即時離職;無試用期又入職未滿一個月,離職依照協定通知,但不少於 7日" ;不知你是屬那一類?

有醫生紙請病假是沒有問題的,僱主不能強迫你返工,但如你自願返工,有事冇人會可憐你的;總知放完病假仍覺不妥,應繼續睇醫生請病假。
2011-05-10 5:24 pm
我是要答案,唔是要工作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8: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09000051KK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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