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歷史】山東主權問題 ??

2011-05-08 1:19 am
在我們的課本上寫說 袁世凱同意日本二十一條要求

袁世凱答應後二十一條要求後山東就從德國轉讓給日本了嗎? 德國同意嗎?

那為何巴黎和會上才討論要將山東讓給日本呢?

不是早就為日本的嗎 ?

我知道中國沒有簽字~

那在五四運動和巴黎和會過後. 山東究竟屬於誰的呢?

這問題困擾我很久了!!!

*請不要給我資料,我看過很多了,請以自己的方式回答好嗎??

回答 (3)

2011-05-08 11:13 pm
✔ 最佳答案
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大戰引爆,日本藉口英日同盟,於是年的8月23日對德國宣戰,於11月7日完全佔領了德國的租借地膠州灣。由於當時德國要對抗由英法俄意租成的協約國聯軍,軍力被牽制在歐洲戰場,無力派兵至東亞地區與日本周旋,當時日本已經向德國正式宣戰,處於交戰狀態中,無須理會德國是否願意轉讓利益,一切以武力為準則。

當日本在既成事實的狀態下,再看準袁世凱急於稱帝的野心和列強無暇干涉亞洲事務,所以迫袁世凱簽訂21條,以造成法理上的事實。

袁氏在稱帝失敗後,段祺瑞成為實力派的統治者,在1917年亦加入協約國陣營對德宣戰,1918年11月德國承認戰敗求和,一戰結束。中國以戰勝國身份參加巴黎和約,希望收回德國在山東的利益,但日本得到英法等國的支持,提出由日本繼承德國在華的利益,在既成的事實外並得到西方列強的認可。需然中國國內民情激憤,但形勢比人強弱國無外交,凡爾賽和約關係山東問題的條款第1156.157.158條,同意德國原在山東的權益讓與日本,雖然中國代表退場抗議,但日本正式取得山東的權益。
1921年11月美國在華盛頓召開華盛頓會議。其中主張對華門戶開放與機會均等原則,在此前題下,中國和日本還在華盛頓簽訂了《解決山東問題懸案條約》及其附約。條約規定,日本將德國舊租借地交還中國,中國將該地全部開為商埠;原駐青島、濟鐵路及其支線的日軍應立即撤退;青島海關歸還中國;膠濟鐵路及其支線歸還中國等。附約中規定了對日本人和外國僑民的許多特殊權利,但是中國通過該條約收回了山東半島主權和膠濟鐵路權益。
2011-05-09 5:52 am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6/63/63f/63f01/63f0101.htm
第一次世界大戰(歐戰)爆發後,日本不顧中國的中立地位,藉口對德宣戰,於1914年派兵在山東登陸,進攻德國租借地膠州灣,並佔領膠濟鐵路全線,圖謀承襲德國在山東的特權。1915年,日本向中國提出圖謀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要求,當時袁世凱、段祺瑞等北洋政府為求日本的支持,先後予以承認。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於1919年初在巴黎召開和平會議,中國也派遣代表出席。在會上,中國以戰勝國的身分要求取消列強在華一切特權,廢除「二十一條」,並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直接交還中國。與會列強認為前兩項不屬於對德和約範圍,拒絕討論;至於有關山東問題,英、法、意等國也偏袒日本。結果,巴黎和會公然把日本承受德國在山東的權益一項,列入對德和約的條文中。
http://cyw.mysch.net/~gs2004/p60809.htm
山東的權益依舊被日本霸佔,這個問題要待到1921年11月12日在華盛頓召開的九國會議,才著手解決。經過艱苦的談判,1922年2月4日,中日終於簽署了《解決山東懸案條約》,把青島和膠濟鐵路交還中國。
2011-05-08 2:33 am
昨日[5/6]晚上公視剛剛播出「世紀旋風」系列紀錄片之陸徵祥,此紀錄片中剛好有你想要的解答,以下是公視介紹的頁面

http://www.pts.org.tw/centurywaves/P3S.aspx?s=6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37: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07000010KK1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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