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前一個月通知及代通知金,點計??

2011-05-07 7:42 am
如果我係16/5個日遞信,咁我係咪做埋16/6就唔洗再反個間公司?
同埋代通知金個方面,我要唔要俾反公司?點樣計?

如果我真係想係星期6(18/6)前走...咁要幾多號前通知先唔洗俾反代通知金公司呢?

同埋我既大假+病假又點計呢??


我好唔中意間公司既制度...同埋D同事,
佢地做事前後不一,有呀頭講無下屬講,
搞到我地班人要做野既時候好困難..好矛盾...!


唔該你地幫幫我,特別係識法律既朋友仔幫下我呀><

回答 (2)

2011-05-09 2:32 am
✔ 最佳答案
基本上,不論你自己辭職又好,又或者係公司炒你都好
一係就要一個月先通知對方,一係就要補番一個月人工作為代通知金
(是但一樣,絕對不會兩樣都要做的)至於辭職信要幾時遞,就係計你由LAST DAY倒數一個月
以你所寫的為例,要18/6(星期六)之前走,即係LAST DAY是17/6(星期五)
咁你最遲要於18/5(星期三)遞交你的辭職信,要是你怕計錯數,又或驚到時唔記得遞信
你亦可以早D遞信,即使你今日遞信,亦沒有問題,最重要是於信內列明你的LAST DAY是17/6(星期五)至於假期方面(即大假及勞工補假,因為有些行業並非放正假期正日,是要後補的),一樣咁計
假設你公司是有十二日大假,你於公司工作了半年,應可享用六天的假期
不過,有很多公司,在你遞信後,均不會再批准你放大假,只會補錢
理由是,假設你累積了大量的年假以供辭職時代替,那公司便變相是「即時」少了人手工作,所以大部份的公司均不會如此病假方面,只要你有齊醫生紙,你辭職與否是沒有關係的
只不過,要是你在放病假期間,公司卻是不能炒你的,否則便是違反了法律
2011-05-07 7:17 pm
如果係16/5遞信辭職,就要做埋15/6.
唔理你想幾時走,總之係要一個月通知.
病假無得計.大假唔知你公司係點計法.如果係一年有15日大假,你做咗5個月,即係15/5=3.咁就將你通知嘅一個月減去3日,即係唔使做足一個月.有D公司唔會補假,要你返足一個月才準走,大假就補錢.你要自己check公司是補假定補錢.
我自己就唔中意補錢,因為要比稅.
從來打工都是老細是對的嘅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9: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06000051KK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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