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通知期

2011-05-06 8:40 pm
我打算辭職, 但係公司要二個月通知期。假設我想在星期六作為最後的工作天,咁係咪要係18/5果日遞,最後果日就係16/7.咁我該月的工資會計到去邊日?
同埋離職後沒有reference letter會唔會有好大影響??前同事索取都被老板先答應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回答 (1)

2011-05-06 10:25 pm
✔ 最佳答案
其實, 雖然你是希望在16/7前辭職, 但是也是盡早通知就最好, 假如不能的話, 你也應該在16/5前通知, 這樣就保證滿足2個月前通知的要求了, 亦避免了出現爭議的機會.

最後一期的工資就是再上一個糧期的後一天至離職日, 假如糧期是1號開始的話, 尾期就是7月1日-7月16日.

reference letter的話, 有就好, 沒有也沒關係, 因為對於我來說, 只有具規模的大公司的reference lette才有參考價值, 一般的垃圾中小企的話, 普遍的作風都是行政混亂, 就以我現在的公司為例, 工作了3年, 但是連員工合約和職員證都沒有, 哈哈, 問你服未? 另外, 唔一定要boss才能出reference letter, 如果你和你的部門主管相熟的話, 找他幫忙會比找boss或人事部好得多.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05: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06000051KK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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