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入獄有關問題

2011-05-05 2:28 pm
本人因危駕導致他人死亡,另兩重傷被捕.
無案底,超速扣過6分,27歲,以五千元作單保.
七月頭返警署轉單保,作正式起訴.
當日或之後幾日上庭,選擇認罪.

我想問有無可以減輕刑期的辦法.
或者係對呢件事有幫助既做法?
同埋刑期會判幾多?

謝謝幫忙~!

回答 (2)

2011-05-05 10:02 pm
✔ 最佳答案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_hk/2011/01/23/137111.asp

據大律師陸偉雄指,按照目前本港法例,判刑一個月以上的囚犯,若在獄中行為良好,即可扣除假期提早獲釋, 陸表示,獄中規矩多籮籮,據悉即使吃飯,也不能將菜贈予其他囚犯,否則可被視為「私相授受」。若囚犯在獄中行為良好,沒有違規,懲教人員可視乎其表現,准予提早出獄,但先決條件是可獲「扣假」的囚犯,其刑期必須在一個月以上。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dangerous_driving/index.html
刑罰「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50,000 元及監禁 10 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2 年;如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5 年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 10 分違例駕駛記分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50,000 元及監禁 7 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2 年;如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5 年 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 10 分違例駕駛記分「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25, 000 元及監禁 3 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6個月;如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 2 年*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 10 分違例駕駛記分
在所有危險駕駛罪行中加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加刑因素 如司機干犯任何危險駕駛罪行時,其體內:(a) 酒精濃度達第3級(即每100毫升呼氣 / 血液 / 尿液分別超過 66微克 / 150 毫克 / 201 毫克的酒精);或(b) 含有任何份量的指明違禁藥物(即海洛英、氯胺酮、「冰」、大麻、可卡因或「搖頭丸」會視作『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有關罪行的最高罰款額、最高監禁期和最短停牌期各增加50%。
2011-05-05 5:08 pm
少過3年算萬幸。咁樣冇兩條人命富實在太可惜。
可以救情嘅最大因素就係你認罪其餘就真係冇咩咯。今時今日嘅社情E D案一定會判得比較重除非你當時有其它原因啦。Good Luck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44: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505000051KK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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