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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與新舊黨爭
北宋自范仲淹推行新政失敗後,積貧積弱的情況依舊,為改變這種局面,另一次改革遂應運而生。這次變法的主持人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改革家王安石。
王安石是慶曆進士。他在仁宗嘉祐三年(1058年)曾獻上《言事書》萬餘言,要求革新政治,但未被接納。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以王安石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副宰相),令其著手進行變法。次年,神宗又以王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使其進一步推行新政。王安石變法從熙寧二年(1069年)開始施行,至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逝世之後漸止。新法內容包括下列三方面:(1)「理財」: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2)「整軍」:保甲法,保馬法,軍器監法,置將法;(3)「育材」:更定貢舉法,太學三舍法。其目的在於富國強兵。
新政雖切中時弊,亟應行之,然朝中守舊大臣群起而攻之。其中不乏有影響力的人物,如司馬光、歐陽修、蘇軾等。在朝廷一片反對聲中,王安石曾兩度退職。最後一次是熙寧九年(1076年),罷相後他一直隱居於江寧,未再被起用。及至神宗死後,新政遂一一被廢,王安石的變法乃以失敗而告終。
自神宗熙寧二年實行變法起,圍繞著新政,引發了一場新舊黨爭:新黨支持新政,舊黨反對新政。黨爭前後凡五十餘年,對北宋的政治產生頗大影響。由於新、舊兩黨更迭執政,新政時行時廢,國策搖擺不定,臣民無所適從。黨爭最初因為政見不同而起,後來變成黨同伐異、排除異己的奪權之爭,使朝綱不振,政風日壞。到了後期,權奸蔡京當政,打著新政之名,與宦官童貫等相互勾結、狼狽為奸;結果朝廷忠良盡去,國事不堪聞問,加速了北宋的覆亡。這種局面,實非王安石所能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