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紅火案"與阿扁有何關係?

2011-04-27 10:38 pm
從2008/11/25, 報導, 辜家為了掌握兆豐銀股權,由中信銀香港分行匯了3000萬美金給陳俊哲掌控的香港紅火公司,雖然紅火公司陸續將2000萬美金匯回中信金控,不過還有1000萬美金被陳俊哲匯到日本,理由是為了支付公司「無法報銷」的支出。將近台幣3.3億的鉅款,陳俊哲無法清楚交代來龍去脈,加上 陳致中過去多次前往日本,讓特偵組開始懷疑,這筆錢是不是和扁家的日本密帳有關; 3.3億的鉅款到底去了哪裡?似乎要等陳俊哲回國,一切才能真相大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原文網址: 陳俊哲指紅火案有3.3億匯日 特偵組疑與扁密帳有關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08/11/25/138-2370612.htm#ixzz1KhJmGTTr(註: 陳俊哲, 中信辜振輔家女婿)結果辜仲諒的律師金延華證稱證實: 在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赴日密訊辜仲諒時, 策動辜仲諒返台,作出對扁案的貢獻,適用證人保護法,辜仲諒因為家庭因素,為了換取返台不被羈押,才在給特偵組的陳報狀中,將紅火案的3億元獲利與給扁家部分進行聯結。(完整報導: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282770.shtml)
到底紅火案與阿扁貪污案有何關聯令人不解???
請網路上先進指教.


更新1:

目前資料顯示, "紅火案" 根本就是整個 "特偵組" 為了羅致陳前總統的罪名設計安排的髒戲, 這是標準的黑心司法機關, 也只有馬英九詐騙集團才能有這種天才. 詳細內容: http://abian.tw/?c=1&id=587&ref=ch

回答 (5)

2011-04-27 11:39 pm
✔ 最佳答案
不久前,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紅火案,律師陳明與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指稱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他做出不實陳報狀。兩人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特偵組辦案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3/today-o3.htm


馬集團到處羅織阿扁罪名
羅織不成則打破「法官法定」原則
一定要將阿扁入罪

紅火案跟阿扁無關
其他案子(如國務機要費)也不應判罪~
目前為止
一切都是政治迫害



2011-04-28 5:40 am
忽然想到杜麗萍也曾經說過被特偵組叫唆做偽證,為了當然只是當汙點證人以利脫身,或許不是當事人,無法去理解當被押在裡面,檢察官要你供偽證時當下的感受,或許人性就是如此,只要犧牲扁就可以活命哪還管這麼多!

有人說不能說現在發現a案是陷害b案就一定也是冤案,沒錯啊,但發現a案是冤案時,是不是b案也該好好檢討有沒有發生什麼事情!畢竟都是『同一批人』在搞的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N1DvGbVIX0&feature=youtu.be

我想大家要強調的重點是,要講道德當然無論扁、李、連、馬、宋等等政客們
都該下18層地獄,但如今不是在講道德,而是在講有罪無罪,若拿政治獻金有
罪,那上述政客們應該跟扁一起關才對,反之,那只關阿扁不就代表社會認同
讓其他政客逍遙法外,還是扁被白關了呢??而有罪的基礎竟都是在於證人的供
述,而供述的內容卻又相當有可能是移花接木捏造的,那這社會到底出了什麼
問題!

還記得外交機密費案吧,特偵組聽說每次外交機密費會被扣三萬塊匯給陳致中,
結果靠這個聽說就可以起訴了,這算啥??那我聽說連戰家產300億皆為連戰及
連震東與金融機構掛勾或透過政治力介入炒地皮的不法所得,你特偵組要主動
偵辦嗎??
2011-04-28 1:15 am
聽聽陳敏薰的證詞與出庭後無奈的說法吧..自古政治最黑暗.忠孝難兩全.若為自由故.二者全都拋.哈哈.....
2011-04-28 12:49 am
1. 紅火案本身就是違反證券交易法,辜仲諒身為負責人,不可能脫罪。

2. 會扯的阿扁是案外案,因為整個購併過程中有三億資金不見了,偵辦人員是懷疑流入阿扁口袋,所以要辜仲諒做汙點證人。辜仲諒傻傻的就答應回台,結果還是被起訴(請見上一段,案外案跟本案是兩回事,不可能因為案外案就可以讓本案無罪),就覺得自己被騙了。

3. 三億資金現在終於弄懂是流入陳俊哲口袋,至於阿扁有沒有分到錢,要進一步調查才知道。

4. 如果無法證實陳俊哲有給阿扁錢,阿扁就無罪,檢方就糗了。

5. 回應上樓的喬治桑,A 案無罪可以推論 B 案無罪,綠營的邏輯真是嘆為觀止。那乾脆說全世界都無罪,因為就算 A 案殺人有罪,B 案亂吐檳榔汁無罪,所以大家都無罪。
2011-04-28 12:45 am
中信金想把兆豐金吃下
正常管道是向證期會申報,三天後才能買進...這時候兆豐金價格飆漲,但大家搶也是很公平
但中信金利用海外設立的紅火公司,規避向證期會申報,買進兆豐金
之後再將股權轉帳給中信金,這樣可以用低價購進兆豐金股權

所以紅火公司只是買兆豐金的空殼公司,(他買進大量境外交易結構債,才能以投資名義在台灣買兆豐金),請問她如何給扁家現金?如果不給現金,這些債券,扁家要嗎?阿扁又不是頭殼壞掉

2011-04-27 16:46:01 補充:
你說,紅火公司匯錢給扁家....這檢察官該去上課

再說
紅火公司屬於境外金融(OBU),才能規避證期會申報買進兆豐金
境外金融(OBU)要匯款給阿扁,是要向金融局申報的,這種申報留下賄款證據,白癡才會幹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22: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27000016KK0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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