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專業的各位~ 對這件事故,專業法律知識看法?
A=我方;B=他方
某天晚上,A(後方,車道最右邊)直行 ,B(前方,車道偏中間)直行
監視器拍到之畫面(大概):
A 出現在畫面時往前慢慢直騎,那時的B在中間車道也直騎,
一會兒,A 往右看了旁邊約2秒,再回頭約3秒A 已經煞車不及,
撞上前方本在中間車道、沒看後照鏡、直接往右切騎、沒打方向燈
、想停右側路旁的B
A單人(約60歲老人)
B三貼(年輕婦人騎車載著老伯+小孩)
B傷勢(膝蓋骨折打石膏)其餘不清楚
A 傷勢(腳腕撕裂傷6公分,韌帶有危險需觀察,拆線觀察皮如果爛掉需植皮)
傷口傷在拉力大的腳腕正面,很難照顧,完全不能去施力或動到
當然更沒辦法正常工作及生活、康復期要三個月以上(老人可能更久)
第一次去警局看監視器時,
雙方心態上覺得人平安無事是不幸中的大幸,
雙方也覺得會發生這起車禍,並不是只有一個人錯,而是雙方都有錯,
當下是雙方口頭協調說要以簡單方式(強制險交叉理賠)做處理
隔了二天
B傳簡訊說:
【B因為車禍沒辦法正常生活造成很困擾,
後續處理還是等事故報告出來再說吧!】
A 回應說:
【好!A也因為這場車禍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包括經濟上的困擾
及工作方面的問題】
目前為止狀況大概這些...
請專業人士為我分析解答或看法,謝謝。
更新1:
謝謝兩位那麼清楚的讓我知道理賠方式~ 我想再補充發問是~ 警察說"筆錄"一定要做~ 那做筆錄的意義在哪? 是分辨誰對誰錯嗎? 會請交通隊的人來分辨? 還是是警察分辨? 一定要找負責處理當天的那位警官嗎? (因為負責我們的那位警官~ 一直有覺得後車撞前車是錯~ 一直更覺得A有往右看沒注意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