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體重複檢

2011-04-27 10:49 am
4/27下午2點前要去做復檢動作
因為高職畢 作完體檢是 常備役
後來大學畢 大約發福了10公斤左右(看單子~應該會是"替代役"

然後當收到兵單後的兩天
想也沒想的就去公所說要辦體重複查

而上禮拜去到垃圾時鄰居意外說 我怎還沒進去
(有跟他們說4/7要進去~但他們不知道我辦複查的事
然後鄰居爸爸說複查如果是免役體位~要搞3年

所以直到最後一刻...才想說來問問

因為在下3/31去醫院做體檢時體重只差半公斤就不用做了
所以想說~如果27去了 也成了免役
那是不是想那位鄰居說的要搞3年

去測時若沒做手腳應該是替代役

回答 (1)

2011-04-27 9:25 pm
✔ 最佳答案
如果27去了也成了免役
那是不是想那位鄰居說的要搞3年?沒這回事!免役就是免役:要搞3年的是因病!體位未定,需定時複檢者。關於身高、體重測問題::於收到徵集令後!向兵役課申請之! 役男身高、體重重測申請資格::1、 原判常備兵役者:如身高體重合於降低體位等級為替代役或免役體位之標準。2、 原判定為替代役體位者:如身高體重合於降低體位等級為 免役體位之標準。注意事項::1、重測時請著短褲或平口內褲。2、重測結果如仍屬原判體位者,應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入伍;如屬降低體位等級者,請攜帶身份證、印章及徵集令至公所兵役課辦理延期徵集。 免役體位: BMI<15,替代役體位:15<=BMI<16.5,常備役:16.5<=BMI<=32,替代役體位:32<=BMI<35, 免役體位: 35<BMI 1, 體格指標值(BMI)計算公式:BMI=體重(公斤)÷(公尺)平方;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餘以四捨五入計。2, 身高測定採立姿,以公分為單位,未達一公分之尾數忽略,如160.1公分以160公分計,160.9公分仍以160公分計。3, 身高196公分以上及身高157公分以下者,屬免役體位。
參考: 社會工作

收錄日期: 2021-05-03 17:15: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27000010KK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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