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2011-04-26 11:10 pm
愛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回答 (3)

2011-04-30 7:21 am
✔ 最佳答案
愛的定義

  自律是人類心靈進化的重要手段,接下來,我要討論自律的原動力───愛。

  愛,是一種極為神祕的現象,我們很難給出確切的定義,也很難接觸到其本質。關於愛的研究,是心理學界最艱難的算命課題之一。愛的真正含義,雖只有三言兩語的文字表述,但其價值和意義之大,卻使我樂於為它訴諸更多筆墨,當然,我也清楚,不管如何努力,都難以使愛的論述盡善盡美。

  迄今為止,不曾有誰給“愛”下過真正令人滿意的定義,這恰恰證明了愛的神祕。愛分成許多種︰肉體之愛、精神之愛、手足之愛、完美的愛、不完美的愛。在此,我想冒昧就所有“愛”的形式,給出一個相對完整的定義───我深知這樣的定義不可能完美無缺。我的定義是︰愛,是為了促進自我和他人心智成熟,而具有的一種自我完善的意愿。

  我必須做幾點說明︰首先,“心智的成熟”這一字眼,可能會使人聯想到宗教意義的愛。任何篤信科學的人,對於“愛”具有的宗教色彩的定義,肯定不以為然。但我的定義,並非來自某種宗教性思惟,而是來自心理治療臨床經驗,也包括多年的自我反省。在心理治療中,愛的地位無可比擬,大多數病患卻對愛的本質似是而非。有一個年輕的男性病患,他膽小怕事,性格拘謹而內向,他對我說︰“母親對我的愛太深了﹗我到高中三年級,她都不肯讓我坐校車到學校去。我苦苦哀求,她才讓我坐校車。她怕我在外面受到傷害,所以她天天開車,把我送到學校並接我回家,這給她增加了許多負擔。她真的是太愛我了﹗”為了順利完成治療,我必須讓他意識到,他母親的動機,可能與愛沒有關係。原因在於︰首先,愛與不愛最顯著的區別之一,在於當事人的意識思惟和潛意識思惟的女傭目標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不是真正的愛。

  其次,愛是長期的和漸進的過程。愛是自我完善,意味著心智不斷成熟。愛,能夠幫助他人進步,也會使自我更加成熟。換言之,我們付出愛的努力,不僅能讓他人的心智成熟,自己也同樣獲益。

  第三,真正意義上的愛,既是愛自己,也是愛他人。愛,可以使自我和他人感覺到進步。不愛自己的人,絕不可能去愛他人。父母缺少自律,就不可能讓孩子懂得什麼是自我完善。我們推展他人心智的成熟,自己的心智也不會停滯不前。我們為他人著想而自我完善,這與自我約束不會產生對立。我們強化自身成長的力量,才能成為他人力量的源泉。我們終歸會意識到,愛自己與愛他人,其實是並行不悖的兩條軌道,二者之間越來越近,其界限最後模糊不清,甚至完全泯滅。

  第四,愛是自我完善,也是幫助他人完善。它意味著持續努力,超越自我界限。愛,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要付諸行動。我們愛某人或愛某種事物,就不可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持續地努力,幫助自己和他人獲得成長。

  在愛的定義中,我用“意愿”這一字眼,是想強調它在情感領域中的地位,遠超過一般的生理或心理“慾望”。“慾望”未必能夠轉化成行動,而“意愿”則可成為導致實際行動的強烈慾望。二者的差別,類似於說“今晚我願意去游泳”和“今晚我要去游泳”的差別。人人都有愛他人的慾望,但很多人只停留在想法和口頭上。愛的願望不等於愛的行動,真正的愛是行動,是基於靈魂的行動。你認為自己愛他人卻沒有躬身實踐,就等於從未愛過。與此同時,不管是愛自己還是愛他人,為心智的成熟而貢獻力量,也須出於自主的選擇,也就是愛的選擇。
2011-04-30 6:49 pm
愛的真正意義可分幾方面來解釋: 1) 狹義來說是指父母親對子女的愛;父母親對親屬的愛;男性對女性的愛; 長輩對晚輩的愛;朋友對朋友的愛;老師對學生的愛等; 2) 廣義來說是指人對人的愛;不同民族對異族的愛;人類對家畜或家禽的愛等; 3) 是指用行動來表達愛;例如;用手輕輕愛撫;眼睛柔情似水;男女相愛觸如膠似漆;粧扮嬌艷動人心魄;眼睛含情脈脈等; 4) 聖經裡所指示的愛;例如在新約哥林多前書13:4--8記載:「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祇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2011-04-27 3:51 am
愛這個字太常見了,以至於使人很容易對它的真正意義沒有充分的瞭解。我們首先要瞭解的是,愛是要付諸行動而不是一種感覺而已。關於愛聖經上最為人所熟知的經文就是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那兒所指的並不是感覺或情緒,相反的,它所指的是在態度上的忍耐,以及在行為上不自誇。 當我愛一個人的時候就會引發動機而有某種行為。就如我愛我的內人,我對她就有—種關懷的態度。就因為我關心她,所以我會盡力為她設想。如果有時候傍晚她覺得很疲倦,我會自告奮勇作晚餐、洗碗,結果我就得犧牲掉看電視新聞,但因我愛她,所以只要在能力範圍內,我願意什麼事都做以迎合她的願望,滿足她的需要,即使我得有所犧牲也一定要做。 愛的意義可以用三種不同的方式來作詮釋。第一類就是如雅歌中所描述的男女之間的愛,在這種愛之中的人是熱烈和具佔有慾的。希臘文用Eros來說明,也就是男女之間的愛,但我們要記住,這並不是罪。不,這是神所認可,如果它是在一種獨有的關係上表現出忠貞特質,那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第二類的愛是相互的愛,這未必是絕對平等的一種關係,但雙方在這種關係中有施,也有受。婚姻生活,也幾乎是本著這個原則;大衛和約拿單的友誼也是這樣,他們在極親密的關係上是平衡的,彼此相互關切。 第三,也是最高境界的愛就是救贖的愛,在這層關係上,我們所想的不是互愛或男女之間的愛,我們所想的只是別人的益處,為了別人生命的緣故,我們可以盡一切所能甚至犧牲自己。這就是約翰壹書第三章16節所說的那種態度:「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的主死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這就是最典型的救贖之愛。當我們的愛到達這層次時,我們就會忘掉我們自己的權利,自己的所好和自己所在乎的。如果我們擁有這種愛,我們就能像主耶穌一樣,為所愛的人的緣故,有所犧牲甚至犧牲一切。 在我們社會上所盛行,以自我為中心的男女愛情觀,都被救贖的愛所推翻。盛行的文明告訴我們:能讓我們覺得是好的才有價值,但那種愛的概念牴觸了神話語的教訓。在馬太福音第五章44到48節的登山寶訓中,主耶穌甚至教導我們要愛我們的仇敵。或許我們對仇敵不會有愛的成分,但我們仍然會關心他們,並為他們謀求一些好處。 所以救贖的愛是出自意志力,而非情緒化的。我們為—個人犧牲是因為我們意志上願意,而不只因為覺得喜歡這麼做。然而這並不意味救贖的愛完全沒有情感的成分在,而是說是在意志控制之下,所以感情的因素就退居幕後了。 主耶穌命令我們要愛我們的鄰舍,我們的鄰舍並非我們所喜歡的人,不是和我們有親戚關係的人,也不是我們所選上的朋友,但我們的鄰舍卻是住在隔壁,有缺乏的人;那個人也許是我們的敵人,或是一個陌生人,但我們卻得到命令要愛他。你不能命令你的情緒,但你卻能命令自己有一種可以採取行動的態度。所以,在這意義之下,我們就能愛自己所不喜歡的人。 也許最不可愛的人就是那些故意整我們冤枉的、那些在我們不可預測的情形下肆意陷害我們的人。若要愛這些人,我們得很小心克制我們的義憤填膺。以救贖的愛來愛這些人並不是假裝我們喜歡他們,也不是替他們掩飾他們的錯誤,而是真正的赦免他們,為他們禱告,並且只要我們有機會就幫助他們。 我們即使沒有親切的感覺也能表達我們的關心。這麼做並不表示我們是偽君子。即使我們沒有愛的感覺,也能以禮儀、善意和耐心對待他們,隨時幫助他們,這就顯示了在神恩典之下,我們樂意為其他人謀求更多的益處。我們無需以虛偽的溫情作為我們行為的動機。愛是從順服之中湧流出來的。如果有人控告我們是虛偽的,只憑嘴說而沒有真正的情懷,我們就應當坦白承認我們並不是對每一個人都有溫情的。但我們也可以說,就作基督徒而言,我們還是願表關懷,願意提供隨時的幫助。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不管我們對某一類人的感覺如何,仍然得奮力,不變地關注的他們。有時候也是會有溫情的,然而不管有沒有那樣的感覺,主愛的命令卻始終不變。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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